证券代码:002331 证券简称:皖通科技 公告编号:2019-054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情况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以下简称“分配方案”)已获公司2019年5月16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12,135,46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30000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股。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详见2019年5月17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是一致的。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18年年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12,135,46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300000元(含
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27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6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3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6月24日;除权除息日为:2019年6月25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截至2019年6月2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红派息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19年6月2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988 南方银谷科技有限公司
2 01*****069 王中胜
3 00*****446 杨世宁
4 00*****019 杨新子
5 00*****437 陈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9年6月13日至登记日:2019年6月24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将相应予以调整。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皖水路589号
咨询联系人:潘大圣
咨询电话:0551-62969206
传真号码:0551-62969207
八、备查文件
1、《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决议》;
2、《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