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及持股5%以上股东
减持股份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南方银谷科技有限公司及持股5%以上股东王中胜、杨新子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5月7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南方银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银谷”)增持公司股份和持股5%以上股东王中胜、杨新子减持公司股份的通知,截至2019年5月7日,南方银谷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以下简称“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系统(以下简称“大宗交易”)增持公司股份11,806,700股,占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的2.8648%;王中胜、杨新子分别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4,670,000股、2,370,000股,占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的1.1331%、0.5751%。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控股股东增持情况
1、增持人:南方银谷科技有限公司
2、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和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
3、增持方式: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
4、本次增持的具体情况
增持均价
股东名称 增持方式 增持期间 增持股数(股)增持比例
(元/股)
2019年2月12日—
集中竞价 2019年5月7日 9.76 4,766,700 1.1566%
南方银谷 2019年5月6日—
大宗交易 2019年5月7日 9.76 7,040,000 1.7082%
合计 - - - 11,806,700 2.8648%
5、本次增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增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增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27,341,528 6.6341% 39,148,228 9.4989%
南方银谷其中: 3,328,371 0.8076% 15,135,071 3.6724%
无限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24,013,157 5.8265% 24,013,157 5.8265%
二、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情况
1、减持人:王中胜、杨新子
2、减持目的:个人资金需要
3、减持方式:大宗交易
4、本次减持的具体情况
减持均价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股数(股)减持比例
(元/股)
杨新子 大宗交易2019年5月6日 9.72 2,370,000 0.5751%
王中胜 大宗交易2019年5月7日 9.78 4,670,000 1.1331%
自2018年12月14日披露《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
益变动报告书》至今,杨世宁于2018年12月20日减持公司股份
3,000,000股,占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的0.7279%;杨新子于2019
年1月17日-18日、2019年5月6日累计减持公司股份3,370,000
股,占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的0.8177%、王中胜于2019年1月
17日-18日、2019年5月7日累计减持公司股份5,309,700股,占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的1.2883%。王中胜、杨新子及其一致行动
人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1,679,700股,占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的
2.8339%。
5、王中胜、杨新子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20,606,708 5.0000% 15,936,708 3.8669%
王中胜 其中: 4,671,902 1.1336% 1,902 0.0005%
无限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15,934,806 3.8664% 15,934,806 3.8664%
合计持有股份 12,516,287 3.0369% 10,146,287 2.4619%
杨新子 其中: 2,379,072 0.5773% 9,072 0.0022%
无限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10,137,215 2.4597% 10,137,215 2.4597%
6、王中胜、杨新子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前后合并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50,105,952 12.1576% 43,065,952 10.4495%
王中胜、 其中:
杨世宁、 无限售条件股份 7,050,974 1.7108% 10,974 0.0027%
杨新子
有限售条件股份 43,054,978 10.4468% 43,054,978 10.4468%
7、承诺履行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股份限售承诺
王中胜、杨世宁、杨新子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
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三十六个月锁定期满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王中胜、杨新子本次减持不违反上述股份锁定的承诺。
(2)股份减持承诺
王中胜、杨世宁、杨新子承诺:自2015年7月10日起6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承诺已履行完毕。王中胜、杨新子本次减持不违反上述股份减持承诺。
(3)王中胜、杨世宁、杨新子未在相关文件中做出过最低减持价格等承诺。
三、其他相关说明
1、南方银谷本次增持、王中胜及杨新子本次减持均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南方银谷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
3、截至本公告日,南方银谷为公司控股股东。南方银谷本次增持、王中胜及杨新子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4、南方银谷承诺将严格遵守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的相关规定,并在在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5、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南方银谷、持股5%以上股东王中胜、杨世宁、杨新子等三人持有公司股份的变动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南方银谷出具的《持股变动通知书》;
2、王中胜、杨新子出具的《持股变动通知书》。
特此公告。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