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31 证券简称:皖通科技 公告编号:2018-037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分别于2018年
4月17日、2018年4月24日刊登《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和《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17年年度
股东大会临时提案暨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收到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易增辉先生发出
的《关于增加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
3、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变更提案和否决提案的情况;
4、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5月24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24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23日15:00至2018年5月24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皖水路589号公司会议室
4、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新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总计11人,代表股份
62,914,9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4612%。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6人,代
表股份62,902,0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4578%。
3、网络投票情况
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5人,代表股份12,9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4%。
4、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还有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
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2,909,25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9909%;反对5,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审议通过《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
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2,909,25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9909%;反对5,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审议通过《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
告》
表决结果:同意62,909,25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9909%;反对5,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4、审议通过《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
要》
表决结果:同意62,909,25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9909%;反对5,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5、审议通过《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
表决结果:同意62,902,05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9795%;反对12,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13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3943%;反对12,90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057%;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6、审议通过《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2,909,25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9909%;反对5,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144,200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975%;反对5,70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025%;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2,909,25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9909%;反对5,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144,200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975%;反对 5,70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025%;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8、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2,909,25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9909%;反对5,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已获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易增辉先生、赵梦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选举易增辉先生、赵梦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9.1选举易增辉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62,902,06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9795%。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137,001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3949%。
9.2选举赵梦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62,907,56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988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142,501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064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通力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唐方、赵婧芸
3、结论性意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的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