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31 证券简称:皖通科技 公告编号:2018-005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
标的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 1
月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印
发的《关于核准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易增辉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457 号),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已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月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1)。
截至目前,本次交易已完成标的资产成都赛英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英科技”)100%股权过户手续及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
1、标的资产过户情况
2018年1月23日,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赛英科技的股
东变更申请并换发了新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1087234002516),标的资产过户手续已经全部办理完成,公司已持有赛英科技100%股权。
2、相关后续事项
公司尚需就本次交易涉及的新增股份事宜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股份登记手续、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办理上述新增股份的上市手续,同时还需进行本次交易中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发行工作,并向工商管理机关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实收资本变更、公司章程修改等事宜的变更登记手续。
二、关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标的资产过户的中介机构结论意见
1、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关于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资产过户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认为:
本次交易履行了必要的决策、审批和核准程序,且已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已办理了相应的权属变更手续,公司已合法取得了标的资产的所有权;上述手续事项的办理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不会因上述程序性事项导致本次交易无法实施。
2、律师意见
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标的资产交割情况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交易已取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具备实施本次交易的法定条件;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过户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相关协议的约定;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公司已合法取得赛英科技 100%的股权,本次交易的相关后续事项的办理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三、备查文件
1、《关于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资产过户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2、《关于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标的资产交割情况的法律意见书》;
3、赛英科技变更后的《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