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31 证券简称:皖通科技 公告编号:2011-034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重大合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分别于 2011
年 6 月 21 日和 2011 年 6 月 29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巨潮资讯网公告了《皖通科技:关于项目中标的提示性公告》(公告
编号:2011-030)和《皖通科技:关于项目的中标公告》(公告编
号:2011-033);2011 年 60 月 30 日,公司与甘肃省高速公路管理局
签署了甘肃省高速公路路网智能监控系统升级改造工程 GSJK-3 合同
段的施工合同协议书。
一、合同风险的提示
1、合同的生效条件: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
章)后生效。
2、合同工期:123日历天。
3、付款方式:
a.开工预付款:10%签约合同价;
b.工程进度付款:按工程进度支付(每次不低于50万元);
c.质量保证金限额:5%合同价;
d.质量保证金百分比:月支付额的10%;
1
4、本合同的履行不存在法律法规、履约能力、技术等方面的不
确定性和风险。
二、合同当事人介绍
甘肃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前身为“甘肃省高等级公路运营管理中
心”,成立于 2002 年 12 月。2011 年 4 月 1 日,更名为“甘肃省高
速公路管理局”,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负责甘肃省高
速公路的通行费征收、高速公路通信机电、信息监控管理、财务资产
管理、应急清障救援管理、交通调度指挥、服务区及广告管理、路政
管理、养护监督和隧道设备、监控管理及全省高速公路行业安全管理
等工作,具有良好的市场信誉和履约能力。
2010 年公司与甘肃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无交易。公司与交易对方
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双方
发包人:甘肃省高速公路管理局
承包人: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合同标的:甘肃省高速公路路网智能监控系统升级改造工程
GSJK-3 合同段。
3、合同总金额:50,631,818.00元(人民币:伍仟零陆拾叁万壹
仟捌佰壹拾捌元整)。
4、工期:123日历天。
5、合同签署时间:2011年6月30日。
四、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根据项目进度,该项目的实施将对本公司本年度的营业收入
2
和利润会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此次中标总金额为50,631,818.00元,
公司2010年度经审计的主营业务收入290,229,827.77元,该项目合同
金额占公司2010年度经审计的主营业务收入的17.45%。合同的履行将
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较为积极的影响,但对公司业务、经营的独立
性不会产生影响。
2、合同不影响公司业务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存在因履行合
同而对当事人形成依赖。
五、合同的审议程序
上述合同不需要公司董事会审议表决,不需要独立董事发表独立
意见。
六、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
2、中介机构的意见:不适用。
特此公告。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7月21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