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31 证券简称:皖通科技 公告编号:2011-031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重大合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分别于2011
年4月1日和2011年4月13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
资讯网公告了《皖通科技:关于项目中标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11-018 ) 和 《 皖 通 科 技 : 关 于 项 目 的 中 标 公 告 》 ( 公 告 编
号:2011-019);2011年6月1日,本公司与漳州市交通建设投资开发
有限公司签署了国家高速公路网沈海线厦门至漳州高速公路漳州段
扩建工程机电工程ZE合同段施工的合同协议书。
一、合同风险的提示
1、合同的生效条件: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
章)后生效。
2、合同工期:180日历天。
3、付款方式:
a.开工预付款:20%签约合同;
b.工程进度付款:按工程进度支付(每次不低于100万元);
c.质量保证金:5%签约合同价,在工程交工验收后42天内支
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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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合同的履行不存在法律法规、履约能力、技术等方面的不
确定性和风险。
二、合同当事人介绍
漳州市交通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是漳州市高速公路重点项目
建设和运营管理重要职能的企业,主要负责漳州市境内的高速公路建
设运营和管理,具有良好的市场信誉和履约能力。
2010 年本公司与漳州市交通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无交易。本
公司与交易对方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双方
发包人:漳州市交通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承包人: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合同标的:国家高速公路网沈海线厦门至漳州高速公路漳州
段扩建工程机电工程 ZE 合同段施工。
3、合同总金额:33,212,010.00元(叁仟叁佰贰拾壹万贰仟零壹
拾元整)。
4、工期:180日历天。
5、合同签署时间:2011年6月1日。
四、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根据项目进度,该项目的实施将对本公司本年度的营业收入
和利润会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本项目合同金额预计33,212,010.00
元,公司2010年度经审计的主营业务收入290,229,827.77元,该项目
合同金额占公司2010年度经审计的主营业务收入的11.44%。
2、合同不影响上市公司业务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存在因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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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合同而对当事人形成依赖。
五、合同的审议程序
上述合同不需要公司董事会审议表决,不需要独立董事发表独立
意见。
六、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
2、中介机构的意见:不适用。
特此公告。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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