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31 证券简称:皖通科技 公告编号:2011-029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重大合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分别于2011
年1月22日和2011年1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
资讯网公告了《皖通科技:关于项目中标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11-005 ) 和 《 皖 通 科 技 : 关 于 项 目 的 中 标 公 告 》 ( 公 告 编
号:2011-007);2011年4月19日,本公司与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
公司签署了国家高速公路网十堰至天水联络线(G7011)陕西境白河至
安康公路机电工程AD-D04合同段合同协议书。
一、合同风险的提示
1、合同的生效条件: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
章)后生效。
2、合同工期:9个月。
3、付款方式:本工程根据工程量实际完成情况按月支付工程款。
在承包人提交了履约担保和签订了合同协议书并提交了开工预付款
担保14日内,支付合同价的30%作为工程预付款。每月25日为支付日,
工程款支付到合同价款的90%时停止支付,交工验收合格取得《交工
证书》并办理完竣工结算手续后30日内扣除质量保证金一次付清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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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4、本合同的履行不存在法律法规、履约能力、技术等方面的不
确定性和风险。
二、合同当事人介绍
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是由陕西省国资委依法行使高速
公路国有资产出资人权利,委托陕西省交通运输厅进行实际管理,承
担陕西省高速公路重点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重要职能的大型国有独
资企业,拥有 11 个高速公路项目管理机构、8 个路业公司和 10 个经
营公司。企业资产总额 646.36 亿元, 具有良好的市场信誉和履约能
力。
2010 年本公司与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无交易。公司与
交易对方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双方
发包人: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
承包人: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合同标的:国家高速公路网十堰至天水联络线(G7011)陕西境
白河至安康公路机电工程AD-D04合同段。
3、合同总金额:肆仟柒佰陆拾贰万捌仟圆整(¥47,628,000.00
元)。
4、工期:9个月。
5、合同签署时间:2011年4月19日。
四、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根据项目进度,该项目的实施将对公司本年度和2012年的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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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收入和利润会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本项目合同金额占公司2010
年度主营业务收入的16.41%。
2、合同不影响上市公司业务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存在因履
行合同而对当事人形成依赖。
五、合同的审议程序
上述合同不需要公司董事会审议表决,不需要独立董事发表独立
意见。
六、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
2、中介机构的意见:不适用。
特此公告。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06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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