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召开
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变的情况下,同意对募投项目“200 万头/年生猪屠宰及肉制品加工项目”和“得利斯国内市场营销网络体系建设项目”进行延期。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73 号)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3,331.529 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7.39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8,520.00 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814.17 万元(不含增值税)
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7,705.83 万元。前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全部到账,到账金额为 97,827.40 万元(包含公司先期支付的与发行有关的中介费用 121.57 万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验证并出具了《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3,331.529 万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2〕000057)。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专户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实际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51,148.88 万元(含置
换预先投入 18,943.31 万元、本期投入募投项目 14,447.21 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48,802.25 万元(含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累计利息收入 1911.15 万元以及累计取得的现金管理收益 212.29 万元)。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募集资金承诺 募集资金累计 募集资金
投资总额 投入金额 投资进度(%)
1、200 万头/年生猪屠宰及肉制品加工项目 39,000.00 16,709.76 42.85%
2、得利斯 10 万吨/年肉制品加工项目 32,000.00 22,743.96 71.07%
3、得利斯国内市场营销网络体系建设项目 17,000.00 1,805.76 10.62%
4、补充流动资金 9,705.83 9,889.41 101.89%
合计 97,705.83 51,148.88 52.35%
三、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概况
公司结合当前募投项目“200 万头/年生猪屠宰及肉制品加工项目”和“得利斯国内市场营销网络体系建设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前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项目 原计划达到预定可 延期后达到预定可使
使用状态日期 用状态日期
1、200 万头/年生猪屠宰及肉制品加工项目 2023.09.30 2025.6.30
2、得利斯国内市场营销网络体系建设项目 2024.07.24 2026.7.24
经初步测算,200 万头/年生猪屠宰及肉制品加工项目需求资金数额将超出募集资金金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1、200 万头/年生猪屠宰及肉制品加工项目
公司“200 万头/年生猪屠宰及肉制品加工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二级子公司咸阳得利斯食品有限公司,实施地点为陕西省咸阳市三原县,项目的实施将有
利于公司抓住行业发展机遇,进一步提高公司西北区域产能,推动提升公司市场服务能力,扩大市场份额,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
本项目使用自筹资金及募集资金建设,目前项目部分生产线可具备投产条件。公司始终坚持“品质高于一切”的价值观,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项目设计指标规划建设,生产设备选择、安装调试等项目严格按照原定规划内容进行。
在实际建设过程中,受相关公共卫生变化及不可抗力等因素,项目建设时间较原定计划时间有所推迟,生产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周期无法依照原定计划进行,项目投产时间相应延后,预计无法按照原计划时间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基于现阶段公司“200 万头/年生猪屠宰及肉制品加工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
将本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
2、得利斯国内市场营销网络体系建设项目
公司“得利斯国内市场营销网络体系建设项目”是公司通过建立营销中心、旗舰店、自营店,同时吸引更多优质经销商设立加盟店的形式,不断完善公司国内市场营销网络体系,提升市场占有率,提高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进一步增强公司盈利水平。
受经济环境的持续影响,市场预期增速放缓,公司在实施项目的过程中相对谨慎。公司就目前消费市场环境、区域市场差异以及公司经营发展规划等因素对本项目推进规划进行了充分论证,认为目前不具备大规模推进条件,短期内扩大门店数量可能面临较大经营风险。经公司慎重决策,将循序渐进稳步推进项目建设,可能导致募投项目无法按照原计划预计时间完成。
基于现阶段公司“得利斯国内市场营销网络体系建设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
将本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 2026 年 7 月 24 日。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200 万头/年生猪屠宰及肉制品加工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得利斯国内市场营销网络体系建设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进展和市场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基于现阶段公司“200 万头/年生猪屠宰及肉制品加工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将本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同意基于现阶段公司“得利斯国内市场营销网络体系建设项目”
的实际进展情况,将本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 2026 年 7 月 24
日。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200 万头/年生猪屠宰及肉制品加工项目”和“得利斯国内市场营销网络体系建设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涉及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项目延期有利于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的持续运营造成实质性的影响。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