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
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半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73 号)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3,331.529 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7.39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8,520.00 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814.17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7,705.83 万元。前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全部到账,到账金额为 97,827.40 万元(包含公司先期支付的与发行
有关的中介费用 121.57 万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验证并出具了《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3,331.529 万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2]000057)。
(二)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实际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26,249.33 万元(含
置换预先投入 18,943.31 万元、本期投入募投项目 7,306.02 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 72,180.01 万元(含累计利息收入及扣除银行手续费 601.94 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加强和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维护股东的合法利
益,公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经营需要,对募集资金实行
专项存储与使用。
2022 年 2 月 21 日,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城市支行、中
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城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诸城支行、北京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以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2 年 3 月 31 日,公司及全资二级子公司咸阳得利斯
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咸阳得利斯”)与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城昌城支
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
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
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序号 开户单位 开户行 账号 账户余额(万元)
1 公司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 20000030385900066951859 14,818.59
2 公司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诸城支行 377899991013000309483 17,961.70
3 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城支行 1607004119200260026 16,703.79
4 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城市支行 15449101040006665 5,708.66
5 咸阳得利斯 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城昌城支行 802163101421002863 8,987.28
合 计 64,180.01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与实际募集资金余额存在差异,系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所致,现金管理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三、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1、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2、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日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98,520.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26,249.33
募集资金净额(万元) 97,705.83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26,249.33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是否已变更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半年度投 截至期末累计投 截至期末投资进 项 目 达 到 预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项目(含部 诺投资总额 总额(1)(万 入金额(万 入金额(2)(万 度(%)(3)= 定 可 使 用 状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是否发生重
分变更) (万元) 元) 元) 元) (2)/(1) 态日期 (万元) 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200 万头/年生猪屠宰及肉制品加工项目 否 39,000.00 39,000.00 10,449.41 10,449.41 26.79 2022.12.31 - - 否
2、得利斯 10 万吨/年肉制品加工项目 否 32,000.00 32,000.00 11,212.92 11,212.92 35.04 2022.07.31 - - 否
3、得利斯国内市场营销网络体系建设项目 否 17,000.00 17,000.00 410.56 410.56 2.42 - - - 否
4、补充流动资金 否 9,705.83 9,705.83 4,176.44 4,176.44 43.03 2022.07.13 - -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97,705.83 97,705.83 26,249.33 26,249.33 26.87
超募资金投向 不适用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进行,在本次募集资金实际到位前,公司以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相关费用共计
19,095.76 万元。2022 年 2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均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19,095.76 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置换
金额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
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2]001515 号),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无异议。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已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 18,943.31 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5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1 亿元闲置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并可根据产品期限在可用资金额度内滚动使用。报告期内,通过现金
管理累计取得利息收入 44.23 万元。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尚未归还至专户的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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