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30 证券简称:得利斯 公告编号:2019-046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证券简称:得利斯,证券代码:002330)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19 年 11 月 12
日、2019 年 11 月 13 日、2019 年 11 月 14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属于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进行了必要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且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5、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12 日披露了《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公告
编号:2019-044)。
证券代码:002330 证券简称:得利斯 公告编号:2019-046
6、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13 日披露了《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
告》(公告编号:2019-045),对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9】第 376 号)中提出的相关问题进行了回复。
上述两则公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