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8年4月23日上午10:00,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在山东省诸城市昌城镇驻地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本次会议已于2018年4月13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了各位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郑思敏女士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过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4月24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为:赞成票7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按照《深交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2017 年度各项制度基本得到了有效执行,相关问题及时进行了修正,保证了公司有效、规范运作。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分别就本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7年
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票7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审议了总经理于瑞波所作的《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该报告真实、
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17年度经营状况,并阐述了2018年工作目标,其措施切实
可行。董事会同意其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票7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请股东
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张永爱女士、张宏女士、王德建先生、李光强先生(原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进行述职。
相关述职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票7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财务决算和2018年度财务预算》,并同意将该
项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2017年,实现营业收入16.09亿元,较去年同期15.76亿元增长2.1%;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742.35 万元,较去年同期 903.17 万元下降
17.81%。2018 年的年度经营目标是:实现总产量增加 15%以上;市场终端增加
20%左右,销售收入力争实现增加30%;增加研发投入30-50%,研发具有市场竞
争力的单品20个以上;生产成本降低3-5%。(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此经营目标
不代表公司对2018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变化、经营管理等多
方面因素,存在很大不确定性。)
表决结果为:赞成票7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请股东大
会审议。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7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
母公司净利润742.35万元,提取盈余公积金43.49万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31,060.52万元后,可供分配的利润为31,759.38万元,扣除应付股利0万元,
可用于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1,759.38万元。
公司2017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34.91万元,提取盈余公积金43.49万元,
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696.05万元后,可供分配利润为1,087.47万元,扣除应付
股利0万元,可用于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087.47万元。
根据 2018 年外部经营环境尤其资金环境的变化以及公司预算情况,公司
2018年度资金需求量较大。同时综合考虑《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
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等因素,公司拟以2017年度末
总股本50,2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8元(含
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经营需要和长远发展规划,兼顾了公司与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实现持续稳定发展。
公司最近三年累计以现金分红401.6万元,占公司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
30.84%。上述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在该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公司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证监会、深交所相关利润分配政策以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表决结果为:赞成票7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票7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2017 年度公司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审计机构,
双方合作良好,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公司拟续聘其作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表决结果为:赞成票7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九、非关联董事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董事郑思敏女士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均同意拟向山东得利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采购调味品,总计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采购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拟向山东得利斯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购食用油、火碱等,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0 万元,采购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拟向得利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单位采购保健品、服装及其他服务等,总计不超过人民币520万元,采购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
拟向得利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单位销售肉制品,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6,000万元,销售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拟向得利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单
位销售包装物,总计不超过人民币270万元,销售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拟向
得利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单位销售备品备件,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
销售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拟向得利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单位销售蒸汽及电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销售价格依据政府定价(第三方定价)确定。 预计总发生额为7,900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票6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17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
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4月24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为:赞成票7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对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规定,将公司章程第七十七条修订为: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表决结果为:赞成票7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决定于2018年5月23日下午14:30召开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
容详见2018年4月24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
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17年年
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票7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