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29 证券简称:皇氏集团 公告编号:2023–085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开展信托贷款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1 日召开第六
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开展信托贷款业务并签订业务相关合同文本及法律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光大兴陇信托”)申请信托贷款不超过 20,100 万元。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融资事项概述
公司拟向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不超过 20,100 万元的信托贷款并
签订《信托贷款合同》等业务相关合同文本及法律文件,由光大兴陇信托向公司提供借款,借款资金可分笔发放,用于归还金融机构贷款及认购保障基金。每笔借款期限为 24 个月,公司借款费用以具体业务合同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属于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信托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3.法定代表人:冯翔
4.成立日期:2002 年 8 月 5 日
5.注册资本:人民币 841,819.05 万元
6.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 555 号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0002243334029
8.经营范围:本外币业务;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本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以固有资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业务;以固有资产从事股权投资业务;开办特定目的信托业务(管理特定目的信托财产并发行资产支持证券业务);开办受托境外理财业务;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甘肃银保监局)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信托贷款合同主要内容
1.贷款人: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借款人: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借款金额:不超过 20,100 万元
4.借款期限:分笔发放,每笔借款期限为 24 个月
5.借款利率:以签订的具体业务合同为准
6.借款用途:用于归还金融机构贷款
7.认购保障基金:公司委托光大兴陇信托按照信托计划实际募集金额 1%
的标准,将保障基金本金缴付至光大兴陇信托开立的保障基金专用账户,用于缴付保障基金认购款。
四、对上市公司影响
本次信托贷款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求,为公司经营提供资金保障,更好的支持公司业务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