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29 证券简称:皇氏集团 公告编号:2022–008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石家庄君乐宝乳业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委托贷款事项概述
石家庄君乐宝乳业有限公司(简称“君乐宝”或“乙方”)同意由委托贷款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简称“交行河北省分行”或“丙方”)根据《公司客户委托贷款合同》的约定代君乐宝向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方”)发放不超过人民币 26,319.68 万元贷款。公司用持有的控股子公司云南皇氏来思尔乳业有限公司(简称“来思尔乳业”)32.8996%股权、云南皇氏来思尔智能化乳业有限公司(简称“来思尔智能化”)32.8996%股权作为质押担保,并签订《股权质押合同》。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属于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委托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石家庄君乐宝乳业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法定代表人:魏立华
4.成立日期:2000 年 4 月 21 日
5.注册资本:人民币 6,097.1592 万元
6.注册地址:石家庄市石铜路 68 号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1857233544863
8.经营范围:乳制品、饮料的生产、销售(许可生产食品品种以副页为准);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食品添加剂(氮气)的生产、销售;未经加工的初级农产品、禽蛋的销售;水果、坚果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生产经营地:石家庄市鹿泉区铜冶镇碧水街 9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主要股东:魏立华持股占比 38.3093%;宁波探智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持股占比 13.0999%;春华韶景(天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占比 8.8424%;石家庄市红旗乳品厂持股占比 6.9291%;珠海横琴乐慧瑞晟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股占比 6.9003%;天津市平安消费科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占比 5.4583%;其他股东持股占比 20.4607%。
与上市公司关系:君乐宝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
君乐宝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为 1,345,588.47 万元,负债总额
为 1,186,909.45 万元,净资产为 158,679.02 万元,营业收入为 1,446,765.06 万元,
净利润为 53,789.26 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君乐宝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委托贷款对象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1 年 5 月 31 日
3.注册地点:南宁市高新区丰达路 65 号
4.法定代表人:黄嘉棣
5.注册资本:人民币 83,764.0035 万元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调味品生产;食品生产;乳制品生产;饮料生产;生鲜乳收购;食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生鲜乳道路运输;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牲畜饲养(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牲畜销售;草种植;畜牧渔业饲料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五金产品批发;金属制品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五金产品零售;国内贸易代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企业总部管理;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社会经济咨询服务;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技术进出口;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1 年 9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数据未经审计) (数据经审计)
资产总额 585,827.73 605,874.85
负债总额 354,435.70 373,507.64
净资产 231,392.03 232,367.21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度
(数据未经审计) (数据经审计)
营业收入 193,304.72 249,016.87
利润总额 4,685.20 -9,445.61
净利润 4,496.11 -11,325.48
8.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委托贷款的主要内容
1.委托贷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6,319.68 万元
2.委托贷款用途:用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生产经营、补充流动资金。
3.委托贷款期限:自实际放款日至 2023 年 7 月 31 日止。
4.委托贷款利率:年利率为 4.1%
5.付息方式:按季结算,到期还本付息。
6.担保措施:公司用持有的控股子来思尔乳业剩余的 32.8996%股权、来思
尔智能化剩余的 32.8996%股权作为质押担保。
四、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委托贷款能够补充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利于为公司后续业务的开展、奶水牛种源芯片行动计划的落地实施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为公司的稳步发展提供保障。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客户委托贷款合同》。
特此公告。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