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28 证券简称:新朋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6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4月22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3月31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宋琳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 2020 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之“第
三节、公司业务概况”与“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本议案需提请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20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的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 2020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4,250,596,621.92 元,比上年同期增加 17.99%;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44,651,701.14 元,比上年同期增加 34.55%。
本议案需提请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刊 登 于 公 司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 巨 潮 资 讯 网 ”
(www.cninfo.com.cn ),《公司 2020 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本议案需提请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0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144,651,701.14 元,其中:母公司净利润为 37,385,338.45 元,加上
年初未分配利润 584,123,480.00 元,扣减 2019 年度已分配的利润 99,030,100.00
元,提取盈余公积 3,738,533.85 元,本年度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518,740,184.60元,资本公积金期末余额 909,583,171.79 元。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2020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770,020,000 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十股送现金股利1.30元(含税),共送现金股利100,102,600.00元,剩余可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本议案需提请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2020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出具了《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对该报告出具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该报告出具了审查意见。
上述报告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上述报告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
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研究决定,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1-018 号)
本议案需提请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支付独立董事年度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独立董事黄永进、王怀刚、程博
回避表决。
经研究决定,2021 年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为每人每年 8 万元整(含税)。
本议案需提请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1、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上海新朋联众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暨票据质押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上海新朋联众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宁波新众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长沙新联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与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额度不超过 25,000.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的《关于控股子公司上海新朋联众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暨票据质押担保的公告》(2021-020 号)
1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研究决定于 2021 年 5 月 18 日召开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
的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的《关于召开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21-019 号)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