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安娜 FUANNA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4)
证券代码:002327 证券简称:富安娜 公告编号:2024-024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4年5月17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内容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5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自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未发生变化,若公司股本总额在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前发生变化,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36,774,69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6.5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5.85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
富安娜 FUANNA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4)
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1.3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6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6月1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6月19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4年6月1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4年6月1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股权激励限售股。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0*****955 林国芳
2 03*****423 林国芳
3 00*****048 陈国红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年6月7日至登记日:2024年6月18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相关参数调整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涉及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具体情况请关注公司后续公告。
七、咨询机构
富安娜 FUANNA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4)
咨询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清湖街道清宁路1号富安娜工业园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李艳
咨询电话:0755-26055079
八、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有关公司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