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序号 原章程内容 修订后
1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 民 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829,459,027 元。 827,174,699 元。
2 第 十 九 条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第 十 九条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829,459,027 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 827,174,699 股,每股面值为人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365,027,985 民币 1 元,均为普通股。
股 , 无 限 售 条 件 的 流 通 股
509,415,219 股。
3 第二十一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 第二十一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
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 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
大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 定,经股东大会分别作出决议,可
式增加资本: 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一)公开发行股份; (一)公开发行股份;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
监会批准的其他方式。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方式。
4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 第二十三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
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 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
公司合并; 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
或者股权激励; 或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
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 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
收购其股份的; 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
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 (六)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
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东权益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
本公司股份的活动。
5 第二十四条 公司购回股份,可以下列 第二十四条 公司回购股份可以
方式之一进行: 采用以下方式之一进行: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
(二)要约方式; 方式;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二)要约方式;
(三)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
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6 第二十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第二十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
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 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5%
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 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 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
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 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
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的, 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 30 日内执行。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 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
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 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
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执行 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
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 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任。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
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 30 日
内执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
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
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
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
执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
担连带责任。
7 第四十九条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 第四十九条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
召集股东大会的,须书面通知董事会。 自行召集股东大会的,须书面通
同时向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 知董事会,同时向深圳证券交易
构和证券交易所备案。在股东大会决 所备案。
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 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
于百分之十。 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百分之十。
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及股 监事会或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东
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同时向公司所在 大会通知及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 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有关
备案。 证明材料。
8 第一百零八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就注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
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表出具的审计 根据需要设立战略、提名、薪酬与
报告接受股东的咨询并作出说明。 考核等相关专门委员会。专门委
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章程
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
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
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
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
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
人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负责
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
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公司董事会应当就注册会计师对
公司财务报表出具的审计报告接
受股东的咨询并作出说明。
9 第一百七十九条 公司聘用取得“从事 第一百七十九条 公司聘用符合
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 《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
进行会计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证及其 进行会计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证
他相关的咨询服务等业务,聘期 1 年, 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等业务,
可以续聘。 聘期 1 年,可以续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