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27 证券简称:富安娜 公告编号:2020-023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主要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516,462,867.24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73,242,874.95元,减去按当年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37,324,287.50元,减去当年分配的2019年度现金红利426,925,832.90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2,056,359,491.83元,2020年度可用于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965,352,246.38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资本公积为111,410,903.10元。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2020年不送股不通过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 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本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公司《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分红标准和比例明确清晰,相关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综合考虑了股东投资回报、监管机构对资本充足率的要求以及更好地促进
本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得到充分维护,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的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严格遵循了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同意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