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富安娜 证券代码:002327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摘要
2018年10月
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激励计划草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所有激励对象承诺,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限制性股票或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股权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特别提示
1、本激励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4号:股权激励》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安娜”或“公司”、“本公司”)《公司章程》制订。
2、本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第七条”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4、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为42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87,115.7604万股的0.48%。其中:首次授予343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布时公司股本总额87,115.7604万股的0.39%,预留77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布时公司股本总额87,115.7604万股的0.09%,占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18.33%。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股票。
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或股票拆细、缩股、配股等事宜,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将做相应的调整。
5、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3.70元,授予价格不低于本计划草案公布前1个交易日及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50%的较高者。
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或股票拆细、缩股、派息、配股等事宜,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
6、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所有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60个月。
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满12个月后,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可以在未来36个月内按30%:30%:40%的比例分三期解除限售。
预留限制性股票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满12个月后,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可以在未来36个月内按30%:30%:40%的比例分三期解除限售。
7、激励对象只有在规定的考核年度达成公司业绩目标,个人绩效考核等级为合格以上,才可按照规定的比例解除限售。本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公司业绩条件为:以公司2017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18年、2019年、2020年各年度的营业收入与2017年相比,增长率分别不低于3.00%、6.09%、9.27%。
8、业绩条件设置的合理性说明: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的业绩指标选取了“营业收入增长率”,该指标有助于直接反映上市公司的成长能力、市场占有率等。公司所设定的业绩指标是综合考虑历史业绩、经营环境、行业状况,以及公司未来的发展规划等相关因素,指标设定合理、科学。对激励对象而言,业绩目标明确,同时具有一定的挑战性;对公司而言,业绩指标的设定能够促进激励对象努力尽职工作,提高上市公司的业绩表现。指标设定不仅有助于公司提升竞争力,也有助于增加公司对行业内人才的吸引力,为公司核心队伍的建设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同时,指标的设定兼顾了激励对象、公司、股东三方的利益,对公司未来的经营发展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9、本计划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进行激励的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本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93人,占公司截至2018年10月30日在册员工总人数5843人的1.59%。
预留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参照首次授予的依据确定。公司应当在本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明确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象。
10、公司承诺不为任何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的有关权益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且不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11、本激励计划必须满足如下条件后方可实施: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2、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之日起60日内,公司按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就本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是否成就进行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应当发表明确意见;律师事务所应当对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是否成就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董事会对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完成登记、公告等相关程序。
13、公司审议本激励计划的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14、本激励计划实施后将不存在导致公司股权分布发生变化而不具备上市条件的情况。
目录
第一章 释义......................................................6
第二章 实施激励计划的目的........................................7
第三章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7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7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7
三、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的核实...................................8
四、激励对象的人员名单及分配情况...............................8
第四章 本激励计划具体内容........................................8
一、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8
二、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8
三、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限售期、解除限售日、禁售期........9
四、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11
五、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除限售条件............................12
七、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16
八、限制性股票会计处理、公允价值的测算与费用摊销..............18
九、激励计划对公司现金流的影响................................20
第五章 本激励计划的变更、终止...................................21
一、本激励计划的终止..........................................21
三、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变化的处理方式............................22
第六章 公司与激励对象之间相关争议或纠纷的解决机制...............23
第七章 附则.....................................................24
第一章 释义
富安娜、本公司、公司指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对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
本激励计划、本计划 指
他员工进行的长期性激励。
激励对象按照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条件,获得的转让等部分权
限制性股票 指
利受到限制的本公司股票。
按照本计划规定获得限制性股票的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
激励对象 指员以及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进行激励的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
术(业务)骨干。
授予日 指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日期,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
股权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行使权益的条件尚未成就,限制
限售期 指
性股票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的期间。
本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满足后,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
解除限售日 指
票解除限售之日。
上市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时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获
授予价格 指
得上市公司股份的价格。
解除限售条件 指激励对象所获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所必需满足的条件。
《公司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备忘录》 指《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4号:股权激励》
《公司章程》 指《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
《考核管理办法》 指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公司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