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安娜FUANNA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18)
证券代码:002327 证券简称:富安娜 公告编号:2018-012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林国芳先生《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林国芳先生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 90 日内(窗口期不减持),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7,000,000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截止本公告日 占公司总股 无限售流通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持有公司股份数 本比例
林国芳 319,396,710股 36.66% 79,849,178股 9.17%
林国芳、陈国红夫妇合计持有本公司50.68%的股权,系本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
制人,为一致行动人。
二、本次减持计划主要内容
1、减持股东:林国芳
2、减持原因:与经销商共同分享公司发展成果
3、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包括首次公开发行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份);
4、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90日内;
5、减持数量及占公司总股份的比例:本次林国芳先生拟减持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7,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3%,通过大宗交易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7,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2%,(如遇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6、减持方式:大宗交易方式;
7、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8、交易对方:拟为公司经销商持股计划。
三、股东所作承诺及履行情况
富安娜FUANNA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18)
控股股东林国芳、陈国红夫妇分别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 个月内,不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上述承诺期满后,其在本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林国芳先生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述承诺内容。
四、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林国芳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上述股东严格遵守《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本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五、备查文件
林国芳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