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安娜FUANNA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14)
证券代码:002327 证券简称:富安娜 公告编号: 2014-041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5月1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14年5月15日为公司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现对有关
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2014年4月21日,公司召开了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其主要内容如下:
1、激励对象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
术(业务)人员,共340人。
2、限制性股票来源和数量
本激励计划股票来源为富安娜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990万股股票,其中首次
授予894万股,占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的90.30%;预留96万股,占本
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的9.70%。
3、激励计划的有效期、禁售期、解锁期、相关限售规定
(1)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6年,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所有限制性股票
解锁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
(2) 激励计划的禁售期:
(2.1)首次限制性股票的禁售期
富安娜FUANNA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14)
公司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为禁售期。禁售期内,
激励对象通过本激励计划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将被锁定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
债务。
(2.2)预留限制性股票的禁售期
按照本计划关于首次授予部分规定的确定方式进行,即自预留限制性股票授
予日起1年为预留限制性股票的禁售期。
在禁售期内,激励对象并不享有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的以下权利,包括但不
限于该等股票的投票权或通过抵押、质押等任何方式支配该等限制性股票以获取
利益的权利。
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锁前取得的现金股利由公司代管,作为应
付股利在解锁时向激励对象支付。若根据本激励计划不能解锁,则由公司收回。
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锁前取得的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份、配
股股份、增发中向原股东配售的股份同时锁定,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
式转让,该等股票的锁定截止日期与相应限制性股票相同。若根据本激励计划不
能解锁,则由公司回购注销。
(3)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期
禁售期后48个月为解锁期。在解锁期内,在满足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
时,激励对象可分四次申请标的股票解锁。
(3.1)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期
自授予日起的12个月后为解锁期,在解锁期内,若达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解
锁条件,激励对象可分四次申请解锁。解锁安排如表所示:
解锁数量占获授
解锁期 解锁时间安排 股票数量比例
(%)
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第一个 25
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第二个 25
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自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第三个 25
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自授予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第四个 25
予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3.2)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期
富安娜FUANNA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14)
自预留部分授予日起12个月份为解锁期,具体解锁安排如下:
解锁数量占获授
解锁期 解锁时间安排 股票数量比例
(%)
自预留部分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一个 25
起至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自预留部分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二个 25
起至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自预留部分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三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