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26 证券简称:永太科技 公告编码:2022-041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2 年 7 月 22 日,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二
分厂二楼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的方式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本次
会议的通知已于 2022 年 7 月 18 日通过电子邮件、传真和送达方式发出,会议应
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长王莺妹女士主持了本次会议。会议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任期已经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王莺妹女士、何匡先生、陈丽洁女士、金逸中先生、邵鸿鸣先生、王丽荣女士作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许永斌先生、柳志强先生、张伟坤先生作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拟聘任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董事的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人数的二分之一。
上述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董事候选人将以逐项表决的方式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的表决方式,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
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
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将于2022年8月8日14:30(星期一)在浙江省化学原料药基地临海园区东海第四大道1号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监事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证券时报》《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2 年 7 月 23 日
附件:简历
王莺妹女士:
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5年8月出生,EMBA,高级经济师。1987年至1992年,任黄岩化工四厂技术员;1992年至1997年,任临海市星辰化工厂厂长;1997年至1999年,任临海市永利精细化工厂厂长;1999年至2007年,任浙江永太化学有限公司董事长;2007年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日,王莺妹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148,778,400股,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何匡先生为母子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何匡先生:
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9年5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2015年至2017年,任永太科技(美国)有限公司总裁;2017年至今任中国科学院金属研究所研究员、本公司医药事业部总经理;2019年7月至2020年9月任本公司董事;2020年9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何匡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莺妹女士之子,与本公司其他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陈丽洁女士:
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2年3月出生,大专学历,经济师。1992年至1998年,任浙江健士霸集团财务人员;1999年至2007年,任浙江永太化学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2007年至2012年6月,任本公司董事、财务总监;2012年6月至2014年10月,任本公司董事、人事行政总监;2014年11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陈丽洁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1,140,817股,与本公司或其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金逸中先生:
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8年9月出生,本科学历,工程师。2001年至2003年,任杭州杭华油墨化学有限公司技术员;2003年至2006年,任台州飞跃纺织印染有限公司销售经理;2007年7月至2010年9月,任本公司监事、总经理助理;2010年10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金逸中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80,037股,与本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邵鸿鸣先生:
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9 年 2 月出生,大专学历,工程师。2000
年起就职于本公司,历任技术研发部试验员,副经理,技术研发部经理,监事,
技术总监;2016 年 8 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2017 年 6 月至今,任本公司研究
院副院长。
截至本公告日,邵鸿鸣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238,695股,与本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王丽荣女士:
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1 年 11 月出生,本科学历,助理经济师。
2003 年至 2005 年,任青岛海尔开利冷冻设备有限公司销售助理;2005 年 12 月
起就职于本公司,历任本公司销售部副经理、经理、销售副总监;2013 年 10 月起至今,任本公司监事;2019 年 2 月至今,任本公司销售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王丽荣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许永斌先生:
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2 年 12 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1984
年 7 月至 2003 年 5 月在杭州商学院历任会计学院讲师、副教授、教授;2003 年
5 月至今,在浙江工商大学任会计学院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2019 年 7 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许永斌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目前还兼任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许永斌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柳志强先生
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5 年 4 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美国
纽约大学博士后。历任浙江省生物有机合成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副主任,浙江省生物化工重中之重学科方向负责人。现任浙江工业大学教授、浙江省生物有机合成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常务副主任,手性生物制造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副主任、绿色化学合成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副主任,兼任浙江省生物工程学会秘书长。2019 年 7 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柳志强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截至本公告日,柳志强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张伟坤先生:
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9 年 10 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
计师。2011 年 5 月至今,任台州科技职业学院会计与金融学院教师、会计教研室主任、培训科长、办公室主任。
张伟坤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截至本公告日,张伟坤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资格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