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26 证券简称:永太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4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宁德时代签订物料采购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协议涉及的物料采购数量是双方合作的预计最低采购量,实际情况以未来实际签订的具体购销订单/合同或有关书面文件为准。
2、本次协议的签订及履行,将对公司未来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但相关履行及后续具体采购情况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协议履行情况在相关年度确认收入。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协议签订概况
1、2021 年 7 月 31 日,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永太科技”)与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德时代”)签订了《物料采购协议》,约定在协议有效期内,宁德时代向公司采购六氟磷酸锂、双氟磺酰亚胺锂(LIFSI)和碳酸亚乙烯酯(VC)产品。
2、本次签订的物料采购协议事项无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不构成关联交易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二、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佳
注册资本:232947.4028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锂聚合物电池、燃料电池、动力电池、超大容量储能电池、超级电容器、电池管理系统及可充电电池包、风光电储能系统、相关设
备仪器的开发、生产和销售及售后服务;对新能源行业的投资;锂电池及相关产品的技术服务、测试服务以及咨询服务。
注册地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漳湾镇新港路2号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公司与宁德时代不存在关联关系
履约能力分析:宁德时代是全球领先的锂离子电池研发制造公司,专注于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系统、储能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信用状况良好,履约能力有保证。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主体
供方: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需方: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协议标的:六氟磷酸锂、双氟磺酰亚胺锂(LIFSI)、碳酸亚乙烯酯(VC)
3、协议内容
供需双方拟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就供方指定的控股子公司生产的六氟磷酸锂、双氟磺酰亚胺锂(LIFSI)及碳酸亚乙烯酯(VC)进行购销合作,具体供货主体、购货主体、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价、数量、技术标准等以双方书面确认的购销订单/合同或有关书面文件为准。
双方确定了六氟磷酸锂产品、双氟磺酰亚胺锂(LIFSI)及碳酸亚乙烯酯(VC)产品最低采购数量,其中:(1)六氟磷酸锂:需方在2021年7月31日-2026年12月31日的合计最低采购量为24,150吨;(2)双氟磺酰亚胺锂(LIFSI):需方在2021年7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的合计最低采购量为3,550吨,2023年1月1日
-2026年12月31日最低采购量为供方实际产能的80%;(3)碳酸亚乙烯酯(VC):供方投产且达产200吨/月后,协议期间内需方的最低采购量不低于200吨/月。
本协议签订后10日内,需方应根据六氟磷酸锂、双氟磺酰亚胺锂(LIFSI)及碳酸亚乙烯酯(VC)的采购量向供方预付产品货款合计60,000万元。
4、协议签订日期:2021年7月31日
5、协议有效期:自2021年7月3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四、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1、协议的签订标志着宁德时代对公司的产品质量和生产供应能力的认可,进一步验证了公司在锂离子电池材料领域的竞争力。
2、宁德时代是全球领先的锂离子电池研发制造公司,专注于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系统、储能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双方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有利于行业上下游形成紧密的供需联动,长期互利共赢,也有利于加快公司战略布局的实现,进一步完善公司的产业布局,提升公司在锂电池材料板块业务的竞争力,提高公司的盈利水平,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稳健的发展。
3、本协议如果充分履行,将对公司的 2021 年度-2026 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
极影响,具体影响金额及时间将视协议的实施情况确定,公司将根据协议履行情况在相关年度确认收入。
4、公司仍将与其他重要客户保持紧密合作。本协议的履行不会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客户形成重大依赖。
五、风险提示
1、该协议涉及的物料采购数量是双方合作的预计最低采购量,实际情况以未来实际签订的具体购销订单/合同或有关书面文件为准。
2、本次签署的协议为长期合作协议,后续的协议履行需通过具体订单来确定。在协议履行的过程中如遇行业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经济形势改变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有可能存在协议无法如期或全部履行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8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