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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利特:关于海四达与中建五局安装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6-29

普利特:关于海四达与中建五局安装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324                证券简称:普利特        公告编号:2023-066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海四达与中建五局安装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1、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及加盖公章之日生效,本协议仅为双方确认合作意向的书面记载,后续实际合作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需双方进一步商谈与明确。

    2、双方的合作受行业政策、管理水平、项目推广力度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最终能否实现合作目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3、协议签署对公司 2023 年度业绩无重大影响。

    4、公司不存在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无进展或进展未达预期的情况。

    一、协议签署情况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海四达电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四达”或“乙方”)近期与中建五局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五局安装”或“甲方”),将就风力发电项目、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化学储能项目等新能源项目的投资、建设安装实施、技术研发、产业创新及运维等方面展开深度交流和合作。为聚焦国家“碳达峰、碳中和”发展目标,促进清洁能源发展,同时加强双方合作,促进企业的长远发展,充分发挥各自在资金、资源、技术及管理等方面的独特优势,拟在全国范围内共同拓展清洁能源项目。双方本着互惠互利、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共同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

    本协议为双方战略性合作协议,在总经理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相关协议的签署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中建五局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勇

    注册日期:1994 年 12 月 17 日

    注册资本:138,368.6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山街道六联社区昌业路 9 号新宙邦科技大厦 9 楼

    中建五局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5 年,是世界 500 强第 9 位中建集团旗下中建五局
的骨于成员企业,目前拥有主体信用 AAA 等级,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机电安装工程总承包、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等七个一级资质,以及铁路电气化、铁路电务化、铁路铺轨架梁等专业资质,是国内一流的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旗下有华北、华东、华中、华南、西南五个区域分公司和一个轨道电气化专业分公司。

    中建五局安装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双方未发生交易事项。中建五局安装信用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协议合作原则及主要内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决定建立全面和深度的战略合作关系。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战略合作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本协议为战略合作协议,合作过程中涉及的具体事宜由双方在后续合作签署的相应合同中进一步明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合作原则

    (一)在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双方同意按照“长期合作、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共同发展”的原则,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清洁能源合作,包括风力发电项目、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化学储能项目等新能源项目的投资、建设安装实施、技术研发产业创新及运维等。甲方协助乙方包括但不限于锂离子电池、钠离子电池、电池材料、电池极板、电源管理系统和系统集成等产品及解决方案的推广,乙方协助甲方包括但不限于新能源发电等项目的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合作推广,在积极推动碳减排的同时,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 双方将充分发挥各自在资金、资源、技术及管理等方面的优势,协调关系,信息共
享,共同推动项目开发建设。在此基础上,以资本为纽带,积极谋求更深层次的合作。

    (三) 双方承诺在合作领域内给予对方支持

    二、合作内容及方式

    (一)加强合作关系,共享项目信息

    双方在全国范围内积极开展清洁能源项目开发合作,在项目开发、项目信息共享、项目资源谈判等领域紧密合作,以合作形式获取项目资源,并在取得资源后共同推进项目开发建设。
    (二) 发挥各自优势,合作开发项目。

    双方发挥各自优势,充分利用各自在相关行业的投资开发、管理和运营经验,共同获取项目开发资源后推进项目开发建设。

    (三) 加强技术交流。

    双方同意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发挥各自优势,加强新能源技术及新兴产业领域的交流探讨,为国家的“碳达峰”和“碳减排”目标贡献力量。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随着风光储一体化的产业发展趋势,风光储业务已成为海四达未来重要的战略发展方向。依托公司大规模、高质量的电芯产能,以及钠离子电池的快速推出和中试应用。无论是公司新能源产业基地的规划布局,还是光储事业部的设立,都标志着公司在新能源行业的快速发展。
    为加快实现“风光+储能”的战略规划愿景,推进储能电池,系统集成在风光储领域的规模化应用。公司与中建五局安装的本次战略合作将以清洁能源为载体的产业链发展项目契机,借助中建五局安装在 EPC 总承包方面的丰富经验,持续加强内外部资源整合,充分发挥各自优势,通过电池阶梯利用实现电力储能,推动新能源产业转型发展。

    本次战略合作有利于公司借助参与新能源电站实施建设机会,加快带动自身储能业务的进一步拓展和提升,提高公司在新能源领域的专业化实施能力、核心竞争力和市场竞争优势,是公司新能源战略布局的重大突破,能够有力支撑公司的持续、快速发展。

    本协议书的签署系公司日常性经营行为,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无重大影响。

    本协议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对公司未来业务发展有积极作
用。

    五、风险提示

    1、本协议仅为双方确认合作意向的书面记载,后续实际合作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需双
方进一步商谈与明确。

    2、双方的合作受行业政策、管理水平、项目推广力度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最终能否实现合作目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3、协议签署对公司 2023 年度业绩无重大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不存在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无进展或进展未达预期的情况。

    2、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人员无持股变
动情况。

    3、备查文件:控股子公司与中建五局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6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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