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24 证券简称:普利特 公告编号:2022-129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首次授予日:2022 年 11 月 23 日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125 人
首次授予价格:8.45 元/股
首次授予数量:359 万股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2 年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
成就,根据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3 日召开
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本次公司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2 年 11 月 23 日,具体内容如
下:
一、本激励计划授予情况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2 年 10 月 26 日至 2022 年 11 月 4 日,公司将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在公司内部 OA 系统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监事会未收
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的异议。2022 年 11 月 5 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站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2-121)。
3、2022 年 11 月 10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2年 11 月 11 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123)。
4、2022 年 11 月 23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六届
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确定 2022 年 11 月 23 日为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向符
合授予条件的 125 名激励对象授予 359 万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为 8.45
元/份。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董事会授予条件成就情况的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2022 年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
件均已满足,确定首次授予日为 2022 年 11 月 23 日,满足授予条件的具体情况
如下: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确定公司和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述任一情形,亦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三)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情况
1、首次授予日:2022年11月23日;
2、首次授予数量:359万股;
3、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125人;
4、首次授予价格:8.45元/股;
5、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A股普通股。
6、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1)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2)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3)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解除限售比例及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30%
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40%
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30%
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 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激励对 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份拆细而 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 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
7、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序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授予限制 占本激励计划
号 姓名 职务 票数量(万股) 性股票总数 公告时股本总
的比例 额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1 蔡莹 董事、副总经理 30 6.70% 0.03%
2 蔡青 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20 4.46% 0.02%
二、其他激励对象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309 68.97% 0.30%
(123人)
首次授予合计 359 80.13% 0.35%
预留部分 89 19.87% 0.09%
合计(125人) 448 100% 0.44%
注:1、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自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独 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 披露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2、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8、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
解除限售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除限 售: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当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2)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该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1)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2022-2024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解除限售的条件之一。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公司2022年营业收入不低于62亿元;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公司2022-2023年累计营业收入不低于177亿元;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公司2022-2024年累计营业收入不低于347亿元。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准,下同。
公司将根据各业绩考核年度的公司层面业绩完成情况确定对应年度可解除
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公司层面业绩完成情况 R≥100% 100%>R≥90% 90%>R≥80% R<80%
公司层面标准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