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24 证券简称:普利特 公告编号:2018-042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于2015年8月5日召开的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委托申万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申万宏源证券普利特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进行管理,通过二级市场购买股票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取得并持有公司股票。
公司员工持股计划通过二级市场交易的方式于2016年1月8日完成股票购买,交易均价为27.91元,购买数量为1,276,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4727%。截至本公告日,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尚未出售任何股票。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24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之日起算,即2015年8月5日至2017年8月4日止。
公司于2017年6月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延期一年的议案》,同意将公司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一年,即存续期延长至2018年8月4日。本员工持股计划自2017年1月9日至2018年8月4日期间,可将账户中股票在二级市场卖出。
经2017年9月1日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和2017年9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文先生以自有资金置换“申万宏源证券普利特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中的优先级份额,以及《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
经2018年7月12日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四次持有人会议的2/3以上份额同意和2018年7月1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一年的议案》。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将延长一年,即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可以在延期一年内(2019年8月4日前)出售股票。
2018年9月30日,经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同意,共有53名持有人退出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累计共242万元份额。上述人员所持有的份额已由管理委员会决定份额受让人。受让人按照原持有人所持有份额的认购成本价向原持有人支付转让款。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上述退出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份额转让事宜已办理完毕。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退出事宜对普利特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不构成影响,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未出售任何股票。
特此公告。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