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24 证券简称:普利特 编号: 2014-028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失效并注销已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4年10月23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失效并注销已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
决。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
1、公司于2010年11月23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上述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司上报中国
证监会备案。
2、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公司于2011年8月23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
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对《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进行修订,并审议通过了《首期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3、《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经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后,2011年9月20日,公司召开2011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修订稿》
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授权董事会确
定期权授权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须的全部
事宜。
4、公司于2011年9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涉及的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的议案》、《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
事项的议案》,确定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次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 2011年9月22日,调整后股票期
权数量为560万股,其中首次授予股份相应调整为510.6万股,行权价格由39.92元调整为19.91元。
5.由于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过程中激励对象张家鸣因个人原因离开公司,公司取消了其
参与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资格及获授的股票期权5.6万份。由此公司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554.4
万股,其中首次授予股份相应调整为505万股。公司于2011年10月18日完成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的期权授予登记工作,期权简称:普利JLC1,期权代码:037558。
6.授权以后,激励对象俞建刚、戴紫华、薛志美、黄河等四位因个人原因先后离开公司,根据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及相关规定,公司取消了其参与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资格及获授的股票期权
32.8万份,由公司注销。由此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股份相应调整为472.2万股。
7.由于2011年度公司的经营业绩未达到行权条件,按《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其对应的占总行权
数量30%(即141.66万份)的部分不能行权,由公司注销。
8、2012年5月15日,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总
股本27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2013年5月8日,公
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总股本270,000,000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现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将股票期
权行权价格调整为19.71元/股。公司首期股权激励计划中第二期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41.66万股。
9、2013年9月1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涉及的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的议案》和《关于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
可行权的议案》,经过本次调整后,行权价格为19.71元/股,股权激励对象为32名。32名激励对象
可在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二个行权期内行权141.66万股。
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首期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决定股权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等事项。因此,本次董事
会审议通过的《关于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失效并注销已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
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失效情况
行权的业绩条件 行权期 可行权数量
2011年度,相比2010年度净利润增长 自授权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总量
第一个行权期 率不低于25%、产品销售量增长不低于 交易日起至授权日起24个月
的30%
30%,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1%。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2012年度,相比2011年度净利润增长 自授权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总量
第二个行权期 率不低于25%、产品销售量增长不低于 交易日起至授权日起36个月
的30%
30%,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2%。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2013年度,相比2012年度净利润增长 自授权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总量
第三个行权期 率不低于25%、产品销售量增长不低于 交易日起至授权日起48个月
的40%
30%,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3%。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净利润”指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由本次股权激励产生的期权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
中列支。“净资产收益率”指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与“净资产收益率”均以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作为计算依据。“产品销售量”指由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生产的改
性塑料及化工新材料的销售量。
经审计,2011年度属于本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88,038,181.64元,同比增长-12.45%;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本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77,551,256.84元,同比增长-17.22%,低于
股权激励计划设定的“2011年度,相比2010年度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5%”的行权的业绩条件。因
此,首次授予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期不满足行权条件。
根据股权激励计划设定的行权条件,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满足,但行权
期内无激励对象行权,根据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第八条第二款规定,首
次授予期权的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全部自动失效,由公司注销。
经审计,2013年度归属于本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197,286,016.53元,同比增长24.3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本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171,267,369.54元,同比增长16.78%,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