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23 证券简称:雅博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3
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期限过半
暨增持计划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31 日
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基
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同时为提振投资者信心,
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利益和市场稳定,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公司控
股股东山东泉兴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兴科技”)拟自 2024 年 5 月 31 日
起 6 个月内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的
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拟累计增持股份金额不低于 5000 万元(包含本数)且不超
过 10000 万元(不包含本数),增持计划不设价格区间;并于 2024 年 6 月 5 日
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进展暨首次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21),于 6 月 20 日、7 月 27 日分别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
达到 1%暨增持计划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2024-027)。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时间已过半,泉兴科技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5,232.36 万股,占公司
总股本 2.47%,增持金额 5,765.93 万元。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泉兴科技出具的《关于增持雅博股份股份计划实施期限过半的告知函》,现将有关增持计划实施进展公告如下:
一、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
1、本次增持主体:山东泉兴科技有限公司
2、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同时为提振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利益和市场稳定,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
3、增持金额:累计增持股份金额不低于 5000 万元(包含本数)且不超过10000 万元(不包含本数)。
4、增持时间:自 2024 年 5 月 31 日起 6 个月内。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
公司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5、增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6、增持价格:增持计划不设价格区间。
7、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8、本次增持股份锁定安排:本次增持股份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锁定期限的安排。
9、相关增持主体承诺:
(1)本次增持计划并非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
(2)本次增持主体将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在增持期间内不减持公司股份,并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锁定安排,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和短线交易。
二、增持计划时间过半进展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已过半。截至《关于增持雅博股份股份计划实施期限过半的告知函》出具之日,泉兴科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集中竞价的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5,232.3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2.47%,
增持金额 5,765.93 万元。本次增持前后的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占总股本比例 持股数量 占总股本比例
(万股) (%) (万股) (%)
山东泉兴科技有限公司 44,537.958 21.00 49,770.3136 23.47
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泉兴科技后续将继续实施增持计划。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股份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市场情况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
或无法完成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
发生变化。
3、公司经营情况目前一切正常,本次增持计划为增持主体的个体行为,不
构成对投资者的投资建议,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泉兴科技出具的《关于增持雅博股份股份计划实施期限过半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