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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雅博: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26

*ST雅博: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323        证券简称:*ST 雅博        公告编号:2022-027
            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度股东大
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3 月 25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3 月 25 日(星期五)

    A、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3 月
25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B、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3月25日上午9:15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东海路 17 号山东雅博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25 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唐继勇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114 人,代表股份 623,537,909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29.4003%,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1 人,代表股份445,379,58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1.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113 人,代表股份 178,158,32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400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12 人,代表股份 18,158,329 股,占上市
公司总股本的 0.856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12 人,代表股份18,158,32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0.8562%。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聘请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622,494,9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8327%;反对 1,006,3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14%;弃权 36,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9%。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17,115,41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94.2565%;反对 1,006,3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5419%;弃权 36,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016%。

    2、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622,494,9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8327%;反对 1,006,3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14%;弃权 36,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9%。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17,115,41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94.2565%;反对 1,006,3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5419%;弃权 36,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016%。

    3、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 622,494,9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8327%;反对 1,006,3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14%;弃权 36,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9%。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17,115,41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94.2565%;反对 1,006,3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5419%;弃权 36,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016%。

    4、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622,494,9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8327%;反对 1,006,3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14%;弃权 36,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9%。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17,115,41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94.2565%;反对 1,006,3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5419%;弃权 36,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016%。

    5、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 622,485,9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8313%;反对 1,006,3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14%;弃权 45,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3%。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17,106,41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4.2070%;反对 1,006,31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5419%;弃权 45,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511%。

    6、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 2022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股东山东泉兴科技有限公司、拉萨瑞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拉萨纳贤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陆永先生,需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177,155,41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4371%;反对 966,3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24%;弃权 36,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5%。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17,155,41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4.4768%;反对 966,31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3216%;弃权 36,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016%。

    7、审议通过了《关于支付会计师事务所报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22,524,0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8374%;反对 966,3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50%;弃权 47,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6%。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17,144,51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4.4168%;反对 966,31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3216%;弃权 47,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616%。

    8、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22,524,0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8374%;反对 966,3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50%;弃权 47,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6%。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17,144,51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4.4168%;反对 966,31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3216%;弃权 47,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616%。

    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22,534,9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8392%;反对966,3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50%;弃权3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9%。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17,155,41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94.4768%;反对966,3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3216%;弃权36,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016%。

    上述同意票数已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

    10、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六届董事会拟任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22,469,9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8287%;反对 1,006,3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14%;弃权 6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9%。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7,090,41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94.1189%;反对 1,006,31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5419%;弃权 61,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392%。

    11、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六届监事会拟任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22,460,9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8273%;反对 1,006,3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14%;弃权 70,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3%。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17,081,41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股东所
持股份的 94.0693%;反对 1,006,31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5.5419%;弃权 70,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3888%。
    1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张宗辉先生、杨建东先生、张娜女士、刘伟先生、李冬明先生、王东挺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2.01 选举张宗辉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609,880,1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7.8096%;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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