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23 证券简称:*ST百特 公告编号:2019-044
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涉及变更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于2019年4月27日发出会议通知,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于2019年5月17日(星期五)下午14:30在盐城市青年西路88号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17日上午9:30至11:30和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16日下午15:00至2019年5月17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6人,代表股份512,188,17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8.6828%,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5人,代表股份512,154,77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8.678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1人,代表股份33,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45%。
公司董事长唐继勇因工作原因不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由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了李志辉董事主持了本次股东大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512,188,1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3,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512,188,1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3,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512,188,1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3,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512,188,1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3,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512,188,1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3,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股东拉萨瑞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拉萨纳贤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陆永先生回避此项议案的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133,50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3,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报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12,188,1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3,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12,188,1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3,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9、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接受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资金拆借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股东拉萨瑞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拉萨纳贤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陆永先生回避此项议案的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133,50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3,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12,188,1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3,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见证意见,该见证意见认为: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