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23 证券简称:雅百特 公告编号:2018-107
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名称:*ST百特、证券代码:002323)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18年7月25日、2018年7月
26日、2018年7月27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3.68%,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说明关注、核实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询问了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2018年7月4日收到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发来的《关于通报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涉嫌犯罪案被中国证监会移送公安机关的函》(中小板函【2018】第5号),公司因涉嫌构成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已于近日被中国证监会移送公安机关。公司因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第14.1.1条第(八)规定的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存在暂停上市风险。公司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进行了披露(公告编号:2018-091、2018-093)。
除此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2、经自查及向控股股东询问,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3、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近期公司除受处罚影响,资金出现周转困难外,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5、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2017年12月1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2017]102号)。公司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进行了披露(公告编号:2017-099)。
3、2018年7月4日,公司收到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发来的《关于通报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涉嫌犯罪案被中国证监会移送公安机关的函》(中小板函【2018】第5号),公司因涉嫌构成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已于近日被中国证监会移送公安机关。公司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进行了披露(公告编号:2018-091)。
4、公司于2018年7月14日披露了《2018年半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对公司在2018年4月26日披露的《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中所预计2018年1-6月业绩进行了修正,修正后的公司2018年半年度业绩预告为:2018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为-94.44%--91.67%,2018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为600万元-900万元。具体数据以公司最终披露的2018年半年度报告为准。
5、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