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23 证券简称:雅百特 公告编号:2018-060
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及相关重组方对公司进行业绩补偿及致歉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相关重组方对公司进行业绩补偿的议案》,现将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与业绩承诺的差异情况、业绩补偿方案说明如下:
一、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基本情况
经公司于2015年1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与2015年2月13日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其拥有的除5,000万元货币资金和对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100万元投资外的全部资产、负债作为置出资产,与重组相关方拉萨瑞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鸿投资”)、拉萨纳贤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纳贤投资”)持有的山东雅百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雅百特”)100%股权的等值部分进行置换,同时,置入资产与置出资产的作价差额部分270,839.01万元,由公司以19.21元/股的价格向山东雅百特全体股东瑞鸿投资、纳贤投资、拉萨智度德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智度德诚”)定向发行股份购买。
2015年7月2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核准江苏中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拉萨瑞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707号,以下简称“批复”),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
2015年7月23日,山东雅百特已办理完毕将置入资产过户至公司名下的变更登记手续,取得山东省工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公司作为山东雅百特的唯一股东,合法持有山东雅百特100%股权。
2015年7月27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等文件,公司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新增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份登记手续。该等新增股份合计140,988,552股,上市日期为2015年8月5日。
二、业绩承诺及实现情况
1、业绩承诺
2015年1月20日,公司与瑞鸿投资、纳贤投资签署《业绩补偿协议》及2015年5月,公司与瑞鸿投资、纳贤投资、智度德诚签署《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
(1)利润补偿期间:
利润补偿期间为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
(2)承诺净利润数
雅百特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承诺净利润数分别为25,500万元、36,100万元、47,600万元。
公司将在利润补偿期间每一年度结束时,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以山东雅百特为主体,对其在利润补偿期间内实际实现的合并报表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之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进行专项审核并出具专项审核意见,并以该审核报告中确定的数字作为实际净利润数。
(3)盈利预测补偿的承诺及实施
若山东雅百特在利润补偿期间内每一年度结束时的当期累积实际净利润数未达到当期累积承诺净利润数,瑞鸿投资、纳贤投资将以股份及现金补偿的方式、智度德诚以股份方式对公司进行补偿,瑞鸿投资、纳贤投资补偿的现金以置出资产交易价格78,940.38万元为上限。
若山东雅百特在利润补偿期间内的当期累积实际净利润数未达到当期累积承诺净利润数,业绩承诺方每年应补偿的金额按照如下公式计算:
每年应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际净利润数)÷利润补偿期限内各年的承诺净利润数总和×本次交易总价-已补偿股份数×本次发行的每股价格-已补偿现金
瑞鸿投资、纳贤投资优先以股份方式对公司进行补偿,每年应补偿股份数量=按上述公式计算的每年应补偿金额/本次发行的每股价格
瑞鸿投资、纳贤投资按照本补充协议签署日在山东雅百特相对的股权比例承担补偿义务。在瑞鸿投资、纳贤投资所持公司全部股份不足补偿的情况下,智度德诚以其所持有公司股份进行补偿。
如瑞鸿投资、纳贤投资、智度德诚所持公司全部股份不足补偿的,瑞鸿投资、纳贤投资应以现金方式补足,每年应补偿现金金额=每年应补偿金额-(已补偿股份数×本次发行的每股价格)。
瑞鸿投资、纳贤投资按照《业绩补偿之补充协议》签署日在山东雅百特相对的股权比例承担上述现金补偿义务。
在逐年补偿的情况下,各年计算的应补偿现金金额或补偿股份数量小于零(0)时,按零(0)取值,即已经补偿的股份或现金不冲回。
如果利润补偿期间内公司以转增或送股方式进行分配而导致山东雅百特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发生变化,则业绩承诺方补偿股份的数量应调整为:按上述公式计算的补偿股份数×(1+转增或送股比例)。
在利润补偿期间届满时,公司对置入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减值测试出具专项审核意见,若:期末减值额÷本次发行的每股价格>补偿期限内已补偿股份总数,则由业绩承诺方另行补偿股份。
对于需补偿的股份数将由公司以1元总价回购并予以注销。业绩承诺方本协议项下补偿的股份数量以各自通过公司本次发行而取得的股份总额为限。期末减值额补偿股份数量计算公式为:
业绩承诺方需另行因减值补偿股份总数=期末减值额÷本次发行的每股价格-利润补偿期内已补偿股份总数
业绩承诺方各主体按其在本协议签署之日持有山东雅百特股权的情况,计算并确定各自应补偿的股份数。
业绩承诺方各主体按其在本协议签署之日持有山东雅百特股权的情况,计算并确定各自应补偿的股份数。如果实际实现的净利润低于上述承诺净利润的,则业绩承诺方将按照与公司签署的《业绩补偿协议》的规定进行补偿。
三、业绩承诺未完成的补偿方案
(一)2015年度
根据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专项报告,公司置入资产山东雅百特2015年业绩完成情况如下:
2015年度业绩承 2015年度业绩实
科目 差异数 完成率
诺数 现数
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归属于 76,168,888.18 178,831,111.82
25,500万元 29.87%
母公司所有者 元 元
的净利润
(二)2016年度
根据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专项报告,公司置入资产山东雅百特2016年业绩完成情况如下:
2016年度业 2016年度业绩实
科目 差异数 完成率
绩承诺数 现数
扣除非经常性损
262,119,328.28 98,880,671.72
益归属于母公司所 36,100万元 72.61%
元 元
有者的净利润
(三)2017年度
根据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专项报告,公司置入资产山东雅百特2017年业绩完成情况如下:
2017年度业绩 2017年度业绩
科目 差异数 完成率
承诺数 实现数
扣除非经常性损
297,198,457.7 178,801,542.2
益归属于母公司所 47,600万元 62.44%
5元 5元
有者的净利润
由上表可得,根据《业绩补偿协议》及《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以及公司与重组方共同确认,2015年、2016年、2017年度承担业绩补偿义务人为瑞鸿投资,三年业绩承诺补偿安排如下:
三年合计应补偿总金额=(255,000,000元+361,000,000元+476,000,000元-76,168,888.18元-262,119,328.28元-297,198,457.75元)÷(255,000,000元+361,000,000元+476,000,000元)×3,497,793,900元-0=1,462,261,470.87元 三年合计应补偿股份数量=三年合计应补偿金额÷本次发行的每股价格19.21元/股×(1+200%转增比例[注])=228,359,417.626股。即使228,359,418股
[注]经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以总股本248,576,552股为基数,每10股转增20股,公司总股本由248,576,552股增加至745,729,656股。
本次公司控股股东瑞鸿投资履行业绩补偿义务后,公司以1元的价格回购瑞鸿投资228,359,418股,公司股本总额将变更为517,370,238股,其中瑞鸿投资持有公司104,819,958股,占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26%,与一致行动人纳贤投资合计持股143,969,253股,占届时公司股份总额的27.83%。瑞鸿投资仍为公司控股股东,陆永先生的实际控制人地位未发生变更。
上述方案及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在获得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后,公司董事会将尽快办理上述股份补偿事宜。
四、未实现业绩承诺的主要原因
山东雅百特2015、2016、2017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数未达到承诺数的主要原因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