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22 证券简称:理工能科 公告编号:2024-044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12 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微信等方式通知各位
董事,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22 日下午在宁波市北仑区大碶街道曹娥江路 22 号公司
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 9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9 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周方洁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4 年半
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 年半年度报告》和披露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4 年半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公司 2024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42,551,011.65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
10,581,135.32 元,母公司累计提取盈余公积金 189,573,985.00 元后,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350,147,914.59 元,合并报表可供分配的利润为
951,070,841.23 元。
公司拟以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 16,012,400 股后的总股本
363,135,57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送现金红利 3.9 元(含税),以自
有资金共计派送 141,622,872.3 元。公司 2024 年半年度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分配政策,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向主要股东进行利益输送的情形,不存在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存在重大差异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本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会议以 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4 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期权的议案》。
董事杨柳锋、于雪、卢研、欧江玲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参与者,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董事会认为《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 2024 年 8 月 22 日为授权日,以
13.91 元/份的行权价格向符合条件的 87 名激励对象授予 1601.24 万份股票期权。
本议案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关于向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期权的公告》。
四、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 年—2026 年)的议案》。
为健全和完善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充分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的理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规划、行业发展趋势和现金流量状况等因素,特制订《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 年—2026 年)》。
本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 年—2026 年)的公告》。
五、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 2024 年 9 月 9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
4、第六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
5、第六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