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002322 深市 理工能科


首页 公告 理工能科: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理工能科: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25

理工能科: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322      证券简称:理工能科    公告编号:2023-047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4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和《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竺幽斐女士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王聪燕女士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聘任董事会秘书

    竺幽斐女士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简历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此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竺幽斐女士通过《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公司股票数量为117500 股,上述持股不享有表决权且部分尚在业绩考核锁定期,除此之外未持有公司股份。

    二、聘任证券事务代表

    王聪燕女士具备履行证券事务代表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并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
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简历见附件)。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聪燕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

    三、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1、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大碶街道曹娥江路 22 号

    2、联系电话:0574-86821166

    3、传真:0574-86995616

    4、电子邮箱:ir@lgom.com.cn

    5、邮政编码:315800

  特此公告。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25 日
附件:
竺幽斐女士:

    竺幽斐,女,汉族,生于 1981 年,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取得国家法律职业
资格证、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历任公司法务负责人,2022 年 3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竺幽斐女士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通过《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公司股票数量为
117500 股,上述持股不享有表决权且部分尚在业绩考核锁定期,除此之外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取得了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王聪燕女士:

    王聪燕:女,汉族,生于 1999 年,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取得深圳证券交易
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证券从业资格证书,2022 年 3 月至今在公司任法务专员、证券事务代表助理。王聪燕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