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22 证券简称:理工环科 公告编号:2021-033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6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等相关议案,并于 2021 年 8 月 23 日经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4 号—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公司不以任何方式向持有人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不涉及杠杆资金,不存在第三方为员工参加持股计划提供奖励、资助、补贴、兜底等安排。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于公司 2018 年 3 月 26 日至 2019 年 7 月 6 日专用
证券账户回购的理工环科 A 股普通股股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获得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1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并于 2018 年 3 月 6 日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
过上述议案。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24 日披露了《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回购报告书》,公司将以自有资金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注销。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2 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案起不超过 6 个月。
截至 2018 年 9 月 5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证券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9,165,656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4.82%,最高成交价为 16.4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0.16 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 262,338,277.33 元(含交易费用)。
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10
日披露了《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报告书》,公司将以自有资金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作为库存股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者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4 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
截至 2019 年 7 月 6 日,通过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证券专用账户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5,348,579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35%,最高成
交价为 13.39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9.06 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 51,555,130.18 元(含
交易费用)。
截止 2019 年 7 月 6 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24,514,235 股(其
中:前次回购股份 19,165,656 股,本次第二期回购股份 5,348,579 股,占公司总股本 396662205 股的 6.18%)。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过户的股份数量为 7,000,000股,均来源于上述前次回购股份。
(三)购买价格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受让公司回购股票的价格为4.945 元/股,为公司董事会审议本
员工持股计划时最近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的 50%。
二、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认购和非交易过户情况
(一)账户开立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证券专用账户,证券账户名称为“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二)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认购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受让的股份总数预计不超过 800 万股,参加对象预计不超过 67 人。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463号)显示公司以 4.945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56 名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授予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部分限制性股票 7,000,000 股,资金总额为 34,615,000 元。
(三)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 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
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开立的“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
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股票已于 2021 年 9 月 1 日非交易过户至“宁波理工
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专户,过户股数为 7,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76%。
三、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关系的认定
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包括董事(不含独立董事)计 1 人,以上持有人与本员工持股计划存在关联关系,在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时回避表决,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构成《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关系,具体如下: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将放弃因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而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表决权,仅保留该等股份的分红权、投资收益权,且承诺不担任管理委员
会任何职务,且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在相关操作运行等事务方面将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独立性。
2、公司董事 1 人持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之间无关联关系,均未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的相关安排;持有人会议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最高权力机构,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并监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本次持股计划持有人持有的份额相对分散,持有人一个董事对持有人会议的决策结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四、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已于2021年9月1日将标的股票700万股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锁定期满,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按照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约定的比例分批解锁。经预测算,公司应确认总费用预计为 3461.50 万元,该费用由公司在锁定期内,按每次解除限售比例分摊,则预计 2021 年至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费用摊销情况测算如下:
单位:万元
股份支付费用合计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3461.50 600.95 1514.41 793.26 408.65 144.23
注: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在不考虑本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影响情况下,员工持股计划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影响程度不大。若考虑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本员工持股计划将有效激发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
五、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