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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工环科:关于变更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5-15

理工环科:关于变更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322      证券简称:理工环科    公告编号:2021-018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变更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郑水娟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申请,郑水娟女士因个人原因请求辞去所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职务,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根据《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郑水娟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公司董事会对郑水娟女士在公司任职期间为公司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聘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4 日召开了第五届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的议案》,同意聘任庞银娟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

    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4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的议案》,同意聘任庞银娟女士为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5 日
附件: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简历

  庞银娟女士:1978 年 2 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历
任公司财务部出纳。现任公司监事、会计。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周方洁先生:

    1964 年 10 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副研究员,
国家 863 专家库专家,曾获国家科技进步三等奖、机械电子部科技进步一等奖、兵器部科技进步二等奖、浙江省科学技术奖三等奖、浙江省第二届科技新浙商、宁波市科技进步三等奖、宁波市十大青年科技创新奖、宁波市劳模、宁波市有突出贡献专家荣誉称号、入选宁波市“4321 人才工程”、获第四届“科技新浙商”称号、首届“台州乡贤”。历任北京理工现代电气设备有限公司总经理,政协第十二、十三届宁波市委员会常务委员,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周方洁先生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一;通过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天一世纪 40%
的股份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8,642,721 股。

    公司控股股东宁波天一世纪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周方
洁先生于 2019 年 1 月 8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2018]125 号),因天一世纪违反了《证券法》第八十条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二百零八条第一款所述法人利用他人账户买卖证券的行为,公司现任董事长、总经理周方洁作为控股股东天一世纪法定代表人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被给予
警告,并处以 10 万元罚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10 日在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其法定代表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007)。周方洁先生系公司创始人、实际控制人之一,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周方洁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任职资格完备,专业能力过硬,从业经验丰富;拟聘请周方洁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不会影响公司规范运作。

    除上述事项外,周方洁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其他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亦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沈习武先生:


    1961 年 11 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历任北京尚洋信德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东南融通集团公司高级副总裁、北京尚洋东方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尚洋东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公司副董事长。

    沈习武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亦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张修枫先生:

    1983 年 8 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德国达姆施塔特工业
大学,获哲学博士学位。历任德国绿色城市学会理事、碧桂园集团投资经理、中梁控股集团战略总监和月星集团环球家屋事业部常务副总经理等职。现任中民嘉业投资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副总经理,兼任爱尔兰 FLI Global 公司(系中民嘉业投资有限公司投资的子公司)董事。

    张修枫先生任职的中民嘉业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嘉旨投资(上海)有限公司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宁波天一世纪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30%的股权, 除上述情况外张修枫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张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亦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杨柳锋先生:

    1979 年 1 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工程师,历
任公司工程总监、生产总监、监事会监事;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杨柳锋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20,000 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亦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于雪先生:

    1980 年 3 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电力、建筑
造价员,助理工程师。主要荣誉:工程造价优秀成果奖一等奖、2013 年电力行业工程造价管理优秀成果二等奖、电力工程信息工作先进个人等。历任江西博微新技术有限公司技术部副经理、技术部经理、技术中心经理、市场策划部经理、客户服务中心经理、企划部经理、营销总监、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公司董事、江西博微新技术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北京博微广华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于雪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亦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于雪先生通过持有宁波博联众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博联众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
2,418,080 股)8.24%的股权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欧江玲先生:

    1974 年 6 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历任北京尚洋东方环
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副总经理、浙江分公司总经理,现任北京尚洋东方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欧江玲先生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亦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段逸超先生:

    1963 年 10 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律师资格。荣
获“人民满意律师”、“宁波市优秀律师”、“浙江省优秀律师”。历任浙江康派律师事务所律师、主任,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海伦钢琴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宁波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段逸超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亦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马中先生:

    1954 年 3 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教育部跨世纪
优秀人才(第一批),中国 2009 年度绿色人物。历任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院长,北京尚洋东方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青岛佳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教授,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教授,生态环境部专家委员会委员,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咨询专家组成员,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协会常务理事。

    马中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亦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吴建海先生:

    1979 年 7 月 11 日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注册会
计师。历任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杭州亨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浙江川石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杭州纳能控制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杭州盈捷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亨石科创园区管理(杭州)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亨石企业管理顾问(杭州)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亨石控股(杭州)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杭州云海高新技术成果转化评价中心副主任,杭州沃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监事,杭州瑅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监事,杭州字符互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杭州草部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杭州清大望高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杭州晟视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金龙再生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吴建海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亦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王惠芬女士:1963 年 7 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历任宁波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成功信息产业集团公司财务中心主任,中国春和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宁波保税区理工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董事。王惠芬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75,000 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亦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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