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22 证券简称:理工环科 公告编号:2019-028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鉴于公司近年盈利状况良好,为回报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周方洁先生提议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8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56,563,506.35元,母公司净利润为250,318,125.28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25,031,812.53元后,当年可供分配的利润为225,286,312.75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78,893,278.58元,减去2017年度已分配利润116,610,451.50元和2018年半年度已分配利润75,499,309.80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412,069,830.03元。
公司拟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3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分配政策,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在该公告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本预案尚需待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审议决策程序完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在兼顾
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同时维护了股东权益,积极回报投资者。同意将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