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22 证券简称:理工环科 公告编号:2019-002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总经理周方洁先生提议公司回购公司股份,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基本情况和提议时间
提议人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总经理周方洁先生,于2019年1月2日向公司提议回购公司股份。
二、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对公司股份回购的规定进行了专项修改,自公布之日起实施。2018年11月9日,证监会、财政部、国资委联合发布《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鼓励各类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强化激励约束,促进公司夯实估值基础,提升公司管理风险能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公司于2018年11月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有关股份回购相关条款的议案》,并于2018年11月27日召开的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人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等因素,为维护公司价值,提升股东权益,有效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推进公司股价与内在价值相匹配,以及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及骨干人员的积极性,推进公司的长远发展,提议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
三、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种类、方式、价格区间、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1、提议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提议回购股份的方式:
采用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从二级市场回购社会公众股。
3、提议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提议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4元/股。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4、提议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在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含),不高于10,000万元人民币(含),回购股份总数量不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5%、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14元的条件下,假设用全额10,000万元以14元的股价进行回购,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714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396,662,205股的1.80%。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5、提议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
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含),不高于10,000万元人民币(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六个月内是否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以及提议人在回购期间是否存在增减持计划的说明
提议人在提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提议人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提议人在回购期间不存在减持计划。
五、提议人将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
提议人将依法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承诺对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投赞成票。
六、公司董事会对回购股份提议的意见及后续安排
公司已就上述提议制订相关回购议案,并提请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七、备查文件
1、关于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函
特此公告。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