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22 证券简称:理工环科 公告编号:2018-067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2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并于2018年3月6日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公司于2018年3月24日披露了《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18年3月26日首次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回购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4)。
公司于2018年4月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暨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达1%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7)。
公司于2018年5月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54)。
公司于2018年5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58)。
公司于2018年6月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63)。
公司于2018年7月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64)。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等相关规定,现将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18年7月31日,公司累计回购14,582,181股,占公司总股本3.66%,最高成交价为16.4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2.07元/股,支付的总金额212,335,951.60元(含交易费用)。
特此公告。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