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22 证券简称:理工环科 公告编号:2018-034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7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为279,117,907.00元,母公司净利润为36,534,586.25元,提取10%
法定盈余公积金3,653,458.63元后,当年可供分配的利润为32,881,127.62元,加
上年初未分配利润465,422,455.36元,减去2016年度已分配利润119,410,304.40
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378,893,278.58元。
公司拟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送现金红利3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关于分配方案披露日与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股本差异的情况说明: 1、分配方案披露日总股本为398,034,348股。
2、公司履行交易对方重大资产重组承诺,回购注销北京尚洋东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2017年度未达成业绩承诺相应补偿股份1,372,143股,该部分股份不拥有表决权且不享有股利分配的权利。
3、根据《公司法》及相关规定,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股份3,985,300股,
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
4、分配方案披露日后至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通过回购专户进行回购的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分配政策,与公司业
绩成长性相匹配,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在该公告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本预案尚需待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审议决策程序完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在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同时维护了股东权益,积极回报投资者。同意将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