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22 证券简称:理工环科 公告编号:2016-050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第四期未达到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本次回购注销338万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406,378,675股的0.83%。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公司第四期未达到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38万股的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16年6月8日办理完成,公司股本总额由
406,378,675股调整为402,998,675股。本次回购涉及人数62人,其中: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62人,预留限制性股票激励对3人(该3人与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重合)。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1、2012年2月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首期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主要内容如下:1)、本激励计划采用的激励形式为限制性股票。根据本计划授予给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数量400万股,占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的6.00%;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370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30万股,预留部分占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额的7.5%。公司以定向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方式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2)、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共75人。
2、2012年2月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公司首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中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在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后,公司向中国证监会上报了申请备案材料并获得证监会备案无异议。
4、2012年4月5日,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首期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修订后的《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已经中国证监会审核无异议。
5、2012年4月5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6、2012年4月23日,公司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首期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在授予日后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全部事宜等。
7、经2012年3月1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提交2012年4月5日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11年12月31日总股本6,67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2元(含税),共计派送现金红利1,334万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同时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公司总股本6,67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共计转增6,670万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3,340万股。根据公司标的股票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对首期股权激励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调整如下:1)、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应调整为:
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4,000,000(1+1)=8,000,000(股);
2)、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应调整为:
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18.19-0.2)(1+1)=8.995元。
8、2012年5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12年5月21日为授予日,拟向75名激励对象以8.995元/股的价格授予限制性股票740万股并预留限制性股票60万股。2012年6月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完成的公告》,向70名激励对象以8.995元/股的价格授予限制性股票726万股并预留限制性股票60万股(董事会在授予股票的过程中,张勋、徐建华、邵炜、俞小波、刘琼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动放弃认购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12年6月11日。
9、2012年5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再次核实,并审议通过《关于核查公司首期股权激励计划授予人员名单的议案》。
10、2012年9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12年9月26日为授予日,拟向4名激励对象以9.115元/股的价格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60万股。2012年10月1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的公告》,向4名激励对象以9.115元/股的价格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60万股,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12年10月16日。
11、2012年9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审议通过《关于核查公司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对象名单的议案》。
12、经2013年4月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并提交2013年4月29日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12年12月31日总股本14,126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1元(含税),共计派送现金红利1,412.60万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同时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公司总股本14,126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共计转增14,126万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28,252万股。根
据公司标的股票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对首期股权激励已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调整如下:
1)、限制性股票已授予数量应调整为:
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7,260,000(1+1)=14,520,000(股);
调整后的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600,000(1+1)=1,200,000(股);
2)、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应调整为:
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8.995-0.1)(1+1)=4.4475元。
调整后的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9.115-0.1)(1+1)=4.5075元。
13、2013年5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第一期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解锁的议案》。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已成就,同意70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第一期解锁数量为36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28,252万股的1.28%。
14、2013年5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第一期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解锁的议案》。
15、2013年10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第一期股权激励预留限制性股票解锁的议案》。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预留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已成就,同意4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的预留限制性股票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第一期解锁数量为3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28,252万股的0.11%。
16、2013年10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第一期股权激励预留限制性股票解锁的议案》。
17、经2014年3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提交2014年4月15日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13年12月31日总股本28,252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1元(含税),共计派送现金红利2,825.20万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根据公司标的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对首期股权激励计划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调整如下:
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4.4475-0.1=4.3475元。
调整后的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4.5075-0.1=4.4075元。
18、2014年5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第二期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解锁的议案》。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已成就,同意70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
第二期解锁数量为36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28,252万股的1.28%。
19、2014年5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第二期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解锁的议案》。
20、2014年9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第二期股权激励预留限制性股票解锁的议案》。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预留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已成就,同意4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的预留限制性股票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第二期解锁数量为3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28,252万股的0.11%。
21、2014年9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第二期股权激励预留限制性股票解锁的议案》。
22、经2015年4月1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提交2015年5月12日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14年12月31日总股本28,252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2元(含税),共计派送现金红利5,650.40万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根据公司标的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对首期股权激励计划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调整如下:
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4.3475-0.2=4.1475元。
调整后的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4.4075-0.2=4.2075元。
23、2015年6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第三期未达到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及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第四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回购注销以下448万股限制性股票:
1、未达到第三期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获授的限制性股票25%部分363万股和预留限制性股票25%部分30万股。
2、9名离职人员徐青松、韩芳、戴征武、陆涛、陈巧云、周晓科、李莹、石劲力、闫强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第四期限制性股票53万股和预留限制性股票2万股。
因此,公司总股本由28,252万股减至27,804万股。该事项涉及的股本变更事项,已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