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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22 证券简称:理工监测 公告编号:2013-026
宁波理工监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第一期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第一期解锁的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63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
28,252万股的1.28% ;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1、2012年2月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审议<宁波理工监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关于审议<宁波理工监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
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首期股权激励计划相关
事宜的议案》。
主要内容如下:1)、本激励计划采用的激励形式为限制性股票。根据本计划
授予给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数量400万股,占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的 6.00%;
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370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30万股,预留部分占本激励
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额的7.5%。公司以定向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
方式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2)、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不包
括独立董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共75人。
2、2012年2月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对本次激励计划的
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宁波理工监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宁波理工监测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首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公司首期股
权激励计划(草案)中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在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后,公司向中国证监会上报了申请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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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材料并获得证监会备案无异议。
4、2012年4月5日,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宁波理工监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权激励计划
(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首期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修订后的《宁波理工监测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首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已经中国证监会审核无异议。
5、2012年4月5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
宁波理工监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
案》。
6、2012年4月23日,公司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审议<宁波理工监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宁波理工监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首期股权激励计
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在授予日
后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全部事宜等。
7、经2012年3月1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提交2012年4
月5日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11
年12月31日总股本6,67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2元(含
税),共计派送现金红利1,334万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同时进行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公司总股本6,67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
共计转增6,670万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3,340万股。根据公司标的股票
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对首期股权激励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调整如下:
1)、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应调整为:
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4,000,000×(1+1)=8,000,000(股);
2)、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应调整为:
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18.19-0.2)÷(1+1)=8.995元。
7、2012年5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12年5月21日为授予日,拟向75
名激励对象以8.995元/股的价格授予限制性股票740万股并预留限制性股票6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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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2012年6月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完成的公告》,向
70名激励对象以8.995元/股的价格授予限制性股票726万股并预留限制性股票60
万股(董事会在授予股票的过程中,张勋、徐建华、邵炜、俞小波、刘琼5名激
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动放弃认购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股份的上市
日期为2012年6月11日。
8、2012年5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对本次激励计
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再次核实,并审议通过《关于核查公司首期股权激励计划
授予人员名单的议案》。
9、2012年9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12年9月26日为授予
日,拟向4名激励对象以9.115元/股的价格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60万股。2012年
10月1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的公告》,向4名激励对
象以9.115元/股的价格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60万股,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12
年10月16日。
10、2012年9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对本次激励计
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审议通过《关于核查公司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对
象名单的议案》。
11、经2013年4月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并提交2013
年4月29日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以2012年12月31日总股本14,126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
利1元(含税),共计派送现金红利1,412.60万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
度;同时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公司总股本14,126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10股转增10股,共计转增14,126万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28,252万股。
根据公司标的股票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对首期股权激励已授予数量
及授予价格调整如下:
1)、限制性股票已授予数量应调整为:
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7,260,000×(1+1)=14,520,000(股);
调整后的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600,000×(1+1)=1,200,000(股);
2)、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应调整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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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8.995-0.1)÷(1+1)=4.4475元。
调整后的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9.115-0.1)÷(1+1)=4.5075元。
12、2013年5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第一期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解锁的议案》。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限制性股
票解锁条件已成就,同意70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在第一个解锁期
解锁。第一期解锁数量为36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28,252万股的1.28%。
13、2013年5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第一期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解锁的议案》。
二、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情况
(一)禁售期已届满
根据《宁波理工监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
定,自理工监测授予日起12个月为禁售期。截至2013年5月21日,公司授予的
限制性股票禁售期已届满。
(二)解锁条件成就情况说明
序号 解锁条件 成就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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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工监测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
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公司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
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3)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
锁条件。
2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3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2)最近3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
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
足解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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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4)公司董事会认定其他严重违反公司
有关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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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业绩条件:2012年公司加权平均
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7%;以2011年净利
润为基数,2012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20%。
其中:上述业绩条件中所指净利润或
计算过程中所需使用的净利润指标均以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
据。
解锁期内,公司各年度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的净利润不低于授予日前最近三
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且不得为负。限制
性股票成本应计入公司管理费用,并在经
常性损益中列支。
如果公司当年发生公开发行或非公
开发行行为,则新增加的净资产及其对应
净利润额不计入当年及次年净利润净增
加额和净资产的计算。
公司2012 年度加权平均
净资产收益率为10.36%,2012
年度扣非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益率为9.89%,若剔除股权激
励增发股份对净资产的影响,
则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
净资产收益率为10.30%,满足
2012年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益率不低于7%的条件;
公司2012 年度净利润增
长率为32.22%;2012年度扣非
后净利润增长率为59.34%,满
足以2011 年净利润为基数,
2012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20%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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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业绩条件:激励对象每次申请限制性
股票解锁需要满足: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
核结果必须达到合格或以上。
2012年度,70名激励对象绩效
考核均合格,满足解锁条件。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首期股权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
已经成就。董事会认为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
存在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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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激励计划规定,公司在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未向激励对象提供
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三、董事会薪酬及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首期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期
解锁的核查意见
公司薪酬及考核委员会对公司首期股权激励计划解锁条件成就情况及激励对
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本次可解锁激励对象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 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
录 2 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3 号》以及《宁波理工监测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首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的相关规定,在考核年度内均考核合格,
可解锁的激励对象的资格合法、有效。且公司业绩指标等其他解锁条件都达到目
标,第一期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条件已满足。
四、独立董事关于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 号》、
《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2 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3 号》以及《宁波
理工监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的相关规定,我
们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