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21 证券简称:华英农业 公告编号:2023-053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
案暨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10 月 28 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23-050),定于 2023 年 11 月 15 日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3 年 11 月 1 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补选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23 年 11 月 1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信阳市鼎新兴华
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鼎新兴华”)发出的《关于提请增加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将上述《关于补选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 2 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
告临时提案的内容。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鼎新兴华直接持有公司股票511,893,61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4%。公司董事会认为,鼎新兴华符合提出临时提案主体资格,提案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符合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除上述增加临时提案事项外,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未发生变更。
现对《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补充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作出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决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11月15日(周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11月15日(周三)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1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1月15日上午9:15至2023年11月15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股权登记日:2023年11月10日(周五)。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方式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
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股份通过现场或网络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对象:
1、截至2023年11月1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公司邀请列席会议的嘉宾。
(七)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河南省潢川县产业集聚区工业大道1号16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该列打勾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0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3.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4.00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5.00 《关于签署租赁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6.00 《关于向公司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累积投票 提案 7 为等额选举
提案
7.00 《关于补选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
(3)人
7.01 补选朱明红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7.02 补选张巍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7.03 补选龚保峰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提案审议及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0月28日、2023年11月2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有关公告。
3、其他有关说明
上述议案 1、议案 2、议案 3 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上述议案 4、议案 5、议案 6、议案 7 属于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上述议案 5、议案 6 涉及关联交易事项,表决时需要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 7 为累积投票制议案,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上述所有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除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表决结果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3年11月14日上午08:30-12:00;
(三)登记地点:河南省潢川县产业集聚区工业大道1号13楼证券部;
(四)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3、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
4、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公司。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
2、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河南省潢川县产业集聚区工业大道1号13楼证券部
邮政编码:465150
联 系 人:牛宇
联系电话:(0376)3119917
联系传真:(0376)3119917
邮 箱:ny002321@163.com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21。
2、投票简称:“华英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 7,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
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1月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