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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华英: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3-05-10

ST华英: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321          证券简称:ST华英          公告编号:2023-021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15)。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23年05月09日14时30分在公司总部11楼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举行。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05月0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05月09日上午9:15至2023年05月09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现场会议于2023年05月09日14时30分在河南省潢川县产业集聚区工业大道1号11层会议室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4名,代表公司股份 1,007,772,946股,占公司现有股份总数2,132,890,071股的47.2492%(保留四位小数,若有尾差为四舍五入原因)。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5人,代表股份970,275,232股,占公司现有股份总数的45.4911%;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会议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37,497,714股,占公司现有股份总数的1.7581%。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共计11名,代表股份111,701,669股,占公司现有股份总数5.2371%。

    2、公司的部分董事、监事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议案,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1,007,546,546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75%;反对票226,4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5%;弃权票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11,475,2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973%;反对226,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027%;弃权0股。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1,007,546,546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75%;反对票26,4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6%;弃权票200,0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11,475,2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973%;反对26,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36%;弃权2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790%。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1,007,546,546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75%;反对票26,4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6%;弃权票200,0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11,475,2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973%;反对26,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36%;弃权2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790%。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1,007,546,546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75%;反对票26,4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6%;弃权票200,0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11,475,2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973%;反对26,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0.0236%;弃权2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790%。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007,546,346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75%;反对票226,6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5%;弃权票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11,475,0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971%;反对226,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029%;弃权0股。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007,546,346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75%;反对票226,6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5%;弃权票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11,475,0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971%;反对226,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029%;弃权0股。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股东信阳市鼎新兴华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信阳市广兴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已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共计554,551,418股。

    表决结果:同意票452,995,128股,占参加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00%;反对票26,400股,占参加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8%;弃权票200,000股,占参加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11,475,2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973%;反对26,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36%;弃权2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790%。

    8、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007,746,546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4%;反对票26,4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6%;弃权票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11,675,2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64%;反对26,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36%;弃权0股。

    9、审议通过了《未来五年(2023年-2027年)战略发展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票1,007,546,546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75%;反对票226,4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5%;弃权票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11,475,2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973%;反对226,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027%;弃权0股。

    会议还听取了独立董事2022年度的述职报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姚毅琳、傅剑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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