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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英农业: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8-05-12

证券代码:002321        证券简称:华英农业          公告编号:2018-064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2018年1月5日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拟与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及深圳市鼎力盛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截止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上述产业并购基金经工商局核准登记的名称为珠海华英盛合二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英盛合二期”),现已注册成立。但因受到国内金融监管新政策等影响,华英盛合二期优先级份额未能按照计划募集到位,其他出资各方也因此未缴纳出资。经华英盛合二期出资各方友好协商,决定终止合作成立产业基金事宜,并注销华英盛合二期。除上述事项外,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18日、4月2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分别刊登了《关于公司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5)、《公司关于2017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2)。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18年5月11日9时在公司11楼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举行。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11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10日下午15:00至2018年5月11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现场会议于2018年5月11日9时在河南省潢川县产业集聚区工业大道1号11层会议室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7名,代表公司股份137,244,200股,占公司现有股份总数534,291,100股的25.6871%,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5人,代表股份137,219,900股,占公司现有股份总数的25.6826%;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会议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24,300股,占公司现有股份总数的0.0045%。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持股5%以下的中小股东共计2名,代表股份24,300股,占公司现有股份总数0.0045%。

     2、公司的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议案,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137,244,2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24,300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137,244,2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24,300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137,244,2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24,300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137,244,2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24,300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37,244,2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24,300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6、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137,244,2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24,300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借款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137,244,2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24,300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18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

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37,244,2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24,300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终止发起设立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股东深圳盛合汇富二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86,611,300股,占参加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24,300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37,244,2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24,300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11、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11.1发行规模;

     表决结果:同意票137,244,2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24,300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11.2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票137,244,2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24,300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11.3发行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票137,244,2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24,300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11.4债券期限;

     表决结果:同意票137,244,2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24,300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11.5还本付息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票137,244,2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24,300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11.6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票137,244,2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24,300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11.7募集资金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票137,244,2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24,300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11.8增信措施;

     表决结果:同意票137,244,2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24,300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11.9偿债保障措施;

     表决结果:同意票137,244,2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24,300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11.10转让场所;

     表决结果:同意票137,244,2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24,300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11.11决议的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票137,244,2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24,300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12、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37,244,2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24,300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会议听取了独立董事2017年度的述职报告。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郭耀黎律师、何晶晶律师

     (三)结论性意见:

     “大成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