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海峡股份 股票代码:002320 公告编号:2023-33
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
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3 日召开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临时)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1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临时)、第七届
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查询,对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
六个月(即 2022 年 3 月 23 日至 2022 年 9 月 23 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1.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根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自查期间,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行为。
2.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自查期间,共有 11 名激励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其余激励对象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经公司核查及激励对象出具的说明,其未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筹划工作,在买卖公司股票前未知悉本次激励计划的任何信息,不存在其他人员向其提前泄露本次激励计划具体信息或基于其建议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上述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完全是其基于海峡股份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和对二级市场的自行判断进行的操作,其在上述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时,并未知悉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三、本次核查结论
公司在筹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采取了保密措施,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在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内幕信息泄露的情形。在自查期间,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四、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3.激励对象关于买卖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