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海峡股份 股票代码:002320 公告编号:2019-31
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权划转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暨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本次无偿划转概述
2019 年 5 月 15 日,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收
到控股股东海南港航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航控股”)《关于收到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港航控股有限公司股权重组方案的通知的函》,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海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海南省国资委”)拟将所持港航控股 45%股权无偿划转至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运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本次无偿划转完成后,中远海运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将持有港航控股 45%股权,并相对控制及对港航控股合并报表,合计间接持有本公司 584,258,563 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58.98%,成为本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本次无偿划转将导致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由海南省国资委变更为国务院国资委,本公司控股股东仍为港航控股。
2019 年 5 月 18 日,海南省国资委与中远海运集团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海南中远海运
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中远海运”)签署《海南港航控股有限公司 45%股权无偿划转协议》,海南省国资委拟将本公司控股股东港航控股 45%股权无偿划转至海南中远海
运(以下简称“本次无偿划转”)。
2019 年 6 月 28 日,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了琼发改审批〔2019〕820 号《海南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海南港航控股有限公司股权重组项目核准的批复》和决字(2019)第 0069 号《行政许可(审批)决定书》,核准港航控股股权重组项目,同意以海南中远海运为项目单位实施本次无偿划转。
2019 年 7 月 27 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出
具了国资产权〔2019〕354 号《关于海南港航控股有限公司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有关问题的批复》,同意本次无偿划转。
2019 年 8 月 16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了证监
许可〔2019〕1512 号《关于核准豁免海南中远海运投资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义务的批复》,核准豁免海南中远海运因国有资产行政划转而控制海峡股份584,258,563 股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58.98%)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2019 年 8 月 28 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向中远海运(香港)有限公司出具了《经
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予禁止决定书》(反垄断审查决定〔2019〕308 号),经审查,决定对中远海运(香港)有限公司收购海南港航控股有限公司股权案不予禁止。中远海运(香港)有限公司从即日起可以实施集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16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权划转暨公司实
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18)、2019 年 5 月 20 日披露的《关
于公司控股股东股权划转暨公司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
号:2019-19)、2019 年 6 月 29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权划转暨公司实际控制人
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21)、2019 年 7 月 31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
股东股权划转暨公司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22)、2019 年 8
月 23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权划转暨公司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公
告编号:2019-25)和 2019 年 9 月 2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权划转暨公司实际控
制人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28)。
二、本次无偿划转进展情况
2019 年 12 月 2 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港航控股通知,海南省国资委将所持港航控股
45%股权无偿划转至海南中远海运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经办理完成,海南中远海运现直接持有港航控股 45%股权,并通过接受海南省国资委委托的方式行使港航控股 6%股权的表决权,该等表决权委托至海南中远海运或中远海运集团指定的其他主体非经其他股东委托在港航控股的持股比例及享有的董事会董事席位均过半数时终止。因此,海南中远海运有权行使港航控股合计 51%股权的表决权,合计间接控制本公司 584,258,563 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58.98%,为本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
至此,公司实际控制人由海南省国资委变更为国务院国资委,公司控股股东不变,仍为港航控股。
特此公告。
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