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19 证券简称:*ST 乐通 公告编号:2021-010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25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鉴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 2020 年度审计工作中客观
公正、勤勉尽责,表现出专业水平和良好职业素质,能够顺利完成公司 2020 年度审计工作,为了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完整性及稳定性,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
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历史沿革:本所品牌源自 1985 年 10 月上海财政局和上海财经大学共同发起
设立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2009 年 11 月 26 日,为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遵照
财政部《关于加快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战略方针,北京立信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与广东大华德律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等几家较大规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整体合并。合并重组、整合后北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有限公司更名为“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1 年 8 月 31 日,更名为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1 年 9 月,根据财政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取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暂
行规定》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2011 年 11 月 3 日“大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获得北京市财政局京财会许可[2011]0101 号批复。2012年 2 月 9 日,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登记设立。
业务资质:1992 年首批获得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
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2006 年经 PCAOB 认可获得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执业资格,2010 年首批获得 H 股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
投资者保护能力:职业风险基金 2019 年度年末数为 266.73 万元,职业责任保
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70,000 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无
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是否加入相关国际会计网络: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大华国际会计公司在华的唯一协调和联络机构。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232 人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647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
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21 人
项目合伙人:刘明学,注册会计师,合伙人,2001 年起从事审计业务,至
今负责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绩效考核、证监局检查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 18 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阳高科,注册会计师,2014 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至
今参与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 6 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3、业务信息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 年度业务总收入为 199,035.34 万
元;2019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为 173,240.61 万元;2019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为73,425.81 万元;2019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319;2019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为 2.97 亿元。
主要服务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
是否有涉及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是
4、执业信息。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刘明学,注册会计师,合伙人,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 18 年,
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阳高科,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 6 年,具备
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包铁军,注册会计师,合伙人,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21 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5、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
督管理措施 20 次、自律监管措施 3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41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
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20 次和自律监管措
施 3 次。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良好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在其执业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准则规定执行,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拥有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坚持独立审计原则,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衔接的稳定性、连续性及完整性,我们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事项,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经审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在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准则规定,坚持独立的审计原则,提供专业的审计服务,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审议表决情况和尚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事宜。
本次续聘公司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自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2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