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18 证券简称:久立特材 公告编号:2023-090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15,00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8 元/股。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1)、《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88)。
一、股份回购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股份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3 年 11 月 30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
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1,332,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4%,最高成交价为 19.25 元
/股,最低成交价为 19.05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25,501,039 元(不含交易费用等)。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的价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 10 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
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10 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3 年 11 月 23 日)前 5 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 17,636,400 股。公司 2023 年 11 月 23 日首次回购股份数量
为 732,000 股,未超过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 5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
3、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4、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