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18 证券简称:久立特材 公告编号:2020-024
债券代码:128019 债券简称:久立转2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和日期:2020年4月21日(星期二)14时30分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0年4月2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4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4月21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州市吴兴区八里店久立特材三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四)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现场会议主持人:李郑周先生。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代理人 共10人(代表股东14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372,929,797股,占公司
(二)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代理人共计6人(代 表股东10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365,881,176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 43.4775%。
(三)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 7,048,621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0.8376%。
(四)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 11,059,538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 1.3142%。
(五)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议案,并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
具体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
同意 372,881,597 股 ,同 意股 数占出 席会 议有 表决 权股 份总 数的
99.9871%;
反对 48,20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9%;
弃权 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1,011,338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5642%;
反对 48,200 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358%;
弃权 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二)审议通过《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
同意 372,881,597 股 ,同 意股 数占出 席会 议有 表决 权股 份总 数的
99.9871%;
反对 48,20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9%;
弃权 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1,011,338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5642%;
反对 48,200 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358%;
弃权 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三)审议通过《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表决结果:
同意 372,881,597 股 ,同 意股 数占出 席会 议有 表决 权股 份总 数的
99.9871%;
反对 48,20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9%;
弃权 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1,011,338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5642%;
反对 48,200 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358%;
弃权 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 372,881,597 股 ,同 意股 数占出 席会 议有 表决 权股 份总 数的
99.9871%;
反对 48,20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9%;
弃权 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1,011,338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5642%;
反对 48,200 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358%;
弃权 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 372,881,597 股 ,同 意股 数占出 席会 议有 表决 权股 份总 数的
99.9871%;
反对 48,20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9%;
弃权 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1,011,338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5642%;
反对 48,200 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358%;
弃权 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六)审议通过《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鉴证报告》,表决结果:
同意 372,881,597 股 ,同 意股 数占出 席会 议有 表决 权股 份总 数的
99.9871%;
反对 48,20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9%;
弃权 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1,011,338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5642%;
反对 48,200 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358%;
弃权 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 13,246,666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375%;
反对 48,20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625%;
弃权 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1,011,338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5642%;
反对 48,200 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358%;
弃权 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与本议案有关联关系的股东久立集团、周志江、李郑周、章宇旭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聘请 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 372,881,597 股 ,同 意股 数占出 席会 议有 表决 权股 份总 数的
99.9871%;
反对 48,20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9%;
弃权 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1,011,338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5642%;
反对 48,200 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358%;
弃权 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远期结售汇计划的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 372,881,597 股 ,同 意股 数占出 席会 议有 表决 权股 份总 数的
99.9871%;
反对 48,20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9%;
弃权 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1,011,338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5642%;
反对 48,200 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358%;
弃权 0 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十)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 372,782,397 股 ,同 意股 数占出 席会 议有 表决 权股 份总 数的
99.9605%;
反对 147,40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95%;
弃权 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0,912,138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8.6672%;
反对 147,400 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328%;
弃权 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此次新聘任董事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 372,881,597 股 ,同 意股 数占出 席会 议有 表决 权股 份总 数的
99.9871%;
反对 48,20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