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18 证券简称:久立特材 公告编号:2018-030
债券代码:128019 债券简称:久立转2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和日期:2018年5月16日14时30分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8年5月15日—5月1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15日下午15:00至2018年5月16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州市吴兴区八里店久立特材三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四)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现场会议主持人:李郑周先生。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代理人共 3 人(代表
股东4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344,950,881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40.9921%。
(二)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代理人共计 3 人(代表股东 4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344,950,881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40.9921%。
(三)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0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0%。
(四)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449,450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0.0534%。
(五)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议案,并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
具体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
同意344,950,881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449,45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二)审议通过《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
同意344,950,881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449,45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审议通过《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表决结果:
同意344,950,881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449,45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四)审议通过《2017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344,950,881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449,45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具体分配方案为:
以2017年末总股本841,505,932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5元(含税),共
计派发 126,225,889.80元。本次股利分配后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不以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如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因可转债转股而发生变化的,则每10股派发的现金股利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
同意344,950,881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449,45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六)审议通过《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鉴证报告》,表决结果: 同意344,950,881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449,45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七)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449,45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449,45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聘请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344,950,881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449,45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黄忠兰、易双洲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所通过的决议为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17日